工商時報【張忠本金融業退休主管】

近來金管會一再強調金融業應『產金分離』。業者找不到理論的依據,筆者推論應是過去力霸集團的中華銀行,太子汽車的萬泰銀行,因為用銀行大眾存款資金挹注關係企業的惡例,造成今天金融監管單位以偏概全的執著。『中華』、『萬泰』是集團關係企業營運狀況都不好,因此銀行成了關係企業融通資金的提款金庫。此並非今天台灣民營銀行普遍的狀態。

臺灣金融業開放晚於一般產業,因此大多金融業成立多是企業集團資金為後盾。大股東關心投資的銀行經營成敗更甚於一般股東。主導監管銀行經營也是責無旁貸。銀行業務的風險性、放款的安全性、財務健全性、及獲利性;多了大股東的關心和監督更多了一層保障。

金融業會不會再重蹈前車之鑑,在於這些企業集團經營的績效如何,許多集團企業經營績效比目前微利的金融業好太多了。取得資金管道暢通,完全無需向關係銀行融資,關係人借款要提供十足擔保品,貸放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客戶。如臺哥大獲利比富邦銀行好,需要資金融通向非關係銀行借貸更優惠方便。反之臺哥大更可以提供通訊相關專業技能給富邦銀行協助發展銀行電通業務。臺哥大也可將多餘資金存款在富邦銀行,充實富邦資金。

又如『遠東商銀』關係企業遠東新世紀、亞洲水泥業務版圖廣闊,可以提供海內外產業脈絡及業務管道協助遠銀開拓業務。因此大股東介入銀行業務常利多於弊。

金管會不要只看重形式上的產金分離,而應著重在關係企業的業務關係,及關係企業的營運狀況。大股東對銀行業務的關切是『利』還是『弊』?

金管會一向太偏形式及規範,卻少去檢討金融業逾放款、不良放款之倒帳原因與決策過程。從此才能真正瞭解一家金融機構經營的專業水準及經營者的經營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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