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邀請。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是每個社會公民的基本素質。尤其是在網路時代,不僅是媒體人,還是自媒體人,都必須嚴格自律,在沒有任何真憑實據的情況下,不得刊載或轉發不實信息,否則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但是,現在總有那麼一些人,唯恐天下不亂。稍微聽到一些「風吹草動」,便大肆鼓噪,到處傳播,隨意瞎噴。包括一些自媒體作者,缺乏應有的法律意識,靠著獵奇或小道消息,隨意轉發一些不實信息,更有甚者,直接製造謠言,混淆視聽,給社會造成不穩定因素,或直接給被造謠方帶來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等。凡此總總,都是不懂法、不守法,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的結果,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醒。

當然,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無意中轉發一些謠言,並沒有進行大範圍地傳播或擴散,在認定情節時,一般也不會出現直接抓人之類的後果。但是,如果轉發的頻率太高,比如通過微信群或其它途徑四處轉發達到500次以上,而且帶有蓄意攻擊等傾向,則會讓自己走到違法犯罪的邊緣,那誰也拯救不了你了。

互聯網空間,不是法外之地。依法管網、依法用網、依法治網,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選擇,也是營造風清氣正的網路與社會環境的現實需要。作為自媒體人,必須注意強化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把握,始終將自己的網路行為規範在法律的框架之下,正確發聲、理性發聲、科學發聲,不能恣意妄為。

謠言猛於虎。網路謠言,是社會的毒瘤,必須堅決清除。俗話說,文責自負。自媒體人要在自己的網路空間種好自己的責任天,堅持做到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對於網路謠言,要堅決抵制、猛烈抨擊,共同營造好清朗網路空間,讓網路謠言毫無立足之地與生存空間。

法不容情。但是法律也不會輕易錯怪一個人。作為自媒體作者,只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理性批評監督,積極傳播正能量,弘揚主旋律,哪怕偶爾因為不知情或無意而為之的一些過失,也是能夠被理解與原諒的。當然,犯了錯誤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錯或不悔改。無意中傳播了謠言,造成了損害,只要能夠主動承認錯誤,並公開道歉,或採取其它彌補措施,還是能獲得原諒的。反之,明知故犯,則會讓自己真的成為無人可以原諒的孤家寡人!


看情節吧!造成嚴重損失和影響的肯定要負一定法律責任的!至於會不會被抓,要諮詢律師!應該可以和解!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呀什麼的!在說,大象不是輕易被撼動的好吧,別什麼都往自己身上攬!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