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他奶(345)宣布,与深圳市光明集团订立东莞维他奶股权转让合同;该集团将向光明出售东莞维他奶股权,代价人民币5,025万(约5,728.5万港元)。出售事项完成后,东莞维他奶将分别由维他奶中国及光明持有85%及15%股本权益。

维他奶国际主席罗友礼。(资料图片)

出售事项并无产生收益/亏损。将东莞维他奶股权权益转让予光明将于该公司综合财务报表中入帐作该集团之权益交易。出售事项之所得款项将用作该公司之一般营运资金,或为该公司于东莞维他奶之进一步投资提供资金。

该集团认为,出售事项可助光明及集团于深圳维他奶维持与彼等于东莞维他奶之持股比例相同之持股比例。待深圳维他奶之生产设施搬迁至东莞维他奶后,其现有营运将逐步缩减。该集团将受惠于与同一当地伙伴参与发展旗下之产品于华南市场之统一销售及市场推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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