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職於十八線小城市一家廣告公司,負責平面設計,老闆最近新開了一家中醫理療館,這家店由於人手不足,老闆也沒考慮招人,就時不時要我們去那家店幹活,如發傳單。。。我想知道大家對這種問題怎麼看待,雖然說他是老闆,但是總讓我們干非本職的工作總覺得有點不太對勁。。。


如果你工資很高,每天都很忙,老闆還會去叫你幫忙或者發傳單么?

只能說明你現在的工作報酬可能和臨時僱傭一個發傳單的差不多,或者工作任務不飽滿,老闆想充分利用你的時間。

如果兩條都不是,那你老闆是是傻子,不會算賬


1、有沒有發展前途或學習方向?

2、有沒有錢?3、有沒有閑和保障?

你能找到一項說明這工作有值得乾的地方。

老闆讓你干雜活,那你好好衡量下收入和這份工作的穩定性,早做規劃和打算。
小公司用人不規範現象客觀存在,首先看自己本職工作的飽和度,如果本職工作已經很忙,可以和老闆溝通,畢竟做廣告的時薪比發傳單高吧?人也更難找,為老闆創造價值也更高,老闆都不傻他自己會算帳。如果本職工作不飽和老闆隨意支使,那就看你自己願不願意繼續跟這老闆幹了。個人認為年輕人時間應該都花在學有價值的東西的地方,發傳單不是技能。


想想自己來的目的。

一、我是為了學經驗而來,這份工作能鍛煉我的某項能力。那就不要做與提升該能力無關的事情。

二、我是為了賺錢而來。那隻要能接受工作內容,老闆發錢給我,就行了。

小公司本沒有明確的崗位定則,就是人盡其用,把員工的能動行利用到最大,才是老闆需要做的事情。所以老闆沒有錯,就看你自己怎麼認為了。


十八線的小城市那就沒法講了, 要不幹,要不閃人。


勞動合同裡面一遍會有一條類似於「公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你的工作崗位」之類的條款。外派到另一家公司服務也算是工作崗位安排的一種,也就是說,老闆這麼做理論上沒多大問題,只要工資照發就行。

建議跟老闆商量一下,勞動量增加應該給加班費或者加工資、績效之類的。

如果你不願意,可以考慮辭職。


老闆也不容易啊……如果老闆人不錯副業能不影響正常工作得點好處就去唄……


兩個選擇,要麼繼續干,小地方的公司沒有明確崗位的,有活基本都是全員上,最多工作內容會有偏重。

要麼換工作。


1.他是老闆,他說了算。

2.不要狹義地理解工作,只要是老闆交代的都是工作,沒有什麼本職不本職的,老闆讓你買菜做飯也算是工作。當然,你願意不願意,那就是另外一個討論範疇。

3.心態放鬆點,今天工作了,老闆也發了工資了,那就完成了價值交換,別的就不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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