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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台北市經營服飾批發的楊姓男子,發現謝姓妻子與陳姓員工發生不倫戀,2人不但一起排休出去玩,還被楊男當場抓猴在床。

(示意圖)

楊男指控陳男的行為讓他身心受創,因此求償62萬多元精神撫慰金,最後陳男被判賠償4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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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楊男與謝女育有2子女,陳男2015年開始在他們的服飾店工作,因為工作開始與謝女有親密互動,漸漸發展出戀情,謝女開始疏遠老公,不僅不和他接觸,還將自己的印章和存摺都交給陳男保管,供他花用,2人更一起排休出遊,拍下互吻的親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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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後來謝女向楊男提出離婚,讓楊男相當錯愕,隔年8月還在旅館發現謝女和陳男正在激戰,當場抓包,然而事後陳男卻依然故我,不停傳訊息對謝女表達愛意,「我只是很擔心妳」、「妳對我來說很特別、很不一樣、很好、很棒」、「但我真的很怕以後沒有妳」,還給謝女一支專屬的手機號碼,要她背起來以便2人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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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楊男因此對陳男提告,刑事方面,陳男被依相姦罪判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民事上,楊男向陳男題告損害賠償,表示因為家庭被破壞,導致他無心工作,營收大大減少,自己也產生焦慮和憂鬱的狀況,常常失眠且食不下嚥,向陳男請求62萬1651元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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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法院認為,陳男確實破壞楊男的婚姻,不過楊男提出的銷售報表是自己製作的,因此無法推定是否為真,也無法確認營業額減少和小王介入間的因果關係,並考量雙方的學歷和經濟狀況,日前判楊男應賠償40萬元,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 2019年1月10日 上午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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