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是80年代,江蘇某市有一對姐弟。他們是孤兒,父母雙亡,在親戚撫養下長大。姐弟從小相依為命,都是堅強能幹的人。改革開放以後,姐弟兩人合夥做手錶生意,一下子就發了財。自然,他們也不是什麼大款,在當年算是很了不起啦。
兩人歲數都不大,姐姐當時30歲,結了婚,剛剛懷孕。懷孕後身體不支,姐姐就把生意交給弟弟,自己在家待產。27歲的弟弟曾經當過兵,身強力壯,又懂些武術,一般人根本打不過他。他還沒有結婚,是個有錢的單身漢。
弟弟卻說:他們是合法登記的公司,又在市裡面高檔酒店租了一層辦公,不會有問題。我親自帶著貨去,他們不給錢我就不給貨。我一個大男人,他們還能煮了我不成。你看,他們連定金都給了。沒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