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陳姓男子14年前在越南和李姓女子結婚,為她辦好來臺依親手續後,李女剛入境就被人口販子接走,疑被安排到小喫店坐檯陪酒,5個月後陳男接獲警方通知指妻子涉性交易被逮,要他去簽名,沒多久妻子就被遣送回國,至今未再踏入臺灣。

陳男認為被騙,但一直未處理掉這段不堪回首的婚姻,直到去年想再娶卻因身分證上仍為已婚,妻子還是登記李姓女子,不能再娶,為了揮別過去,才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審理時,他表示,當年還沒圓房妻子就不知去向,後來被抓,「有結婚等於沒結婚」。

法官調閱李姓女子入出境紀錄,確認她在入境半年後被因涉及性交易遣送出境,至今沒有入境,法官以李女長期未履行同居義務、無法維持夫妻共同生活,判準離婚。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