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號,我們的節目報道了,西安一名男子,爲了在社交網絡上獲取瀏覽量,竟然想到購買制式服裝拍攝一些不雅照片,這起案件4月2號做出了一審宣判。

  法院經過審理後查明,從2014年開始,23歲的張某在網上前後購買了一些軍裝、警服、軍用迷彩服等若干,穿着用來拍攝被捆綁、裸露下體的不雅照片,並將這些照片上傳至微博和一些境外網站上獲得點擊量及粉絲。

  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審判員 秦蕾:色情照片並配以涉軍違法有害文字,多次上傳發布。

  在有關部門將張某的微博封號之後,張某仍不知悔改,申請新的賬號並繼續發佈直至被抓獲。經統計,前期通過微博上傳了不雅照片約220張,境外網站大約60張,2018年5月被封號後他用新賬號從7月至10月共發佈了100張左右身着警服、軍裝、迷彩服的不雅照。據他供述,他將這些照片傳到網上是爲了尋找有相同愛好的人。法院審理後做出了一審宣判。

  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審判員 秦蕾:嚴重損害軍隊軍人形象,危害國防利益。被告人張某犯非法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五千元。

  主審此案的法官說,在這起案件中,張某共購買武裝部隊制式服裝78件,標誌服飾56件。雖然沒有達到定罪要求的數量標準,但卻造成了嚴重影響,因此也構成犯罪。

  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審判員 秦蕾:非法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成套服裝是30套以上,單件是100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的數額達到一定標準的是構成犯罪,如果沒有這些情節的話,司法解釋還規定,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也是構成本罪的,本案中被告人非法買賣了部隊制式服裝穿着用來拍攝不雅照片,嚴重影響了軍隊軍人的形象,這就屬於情節比較嚴重的情形。

  第一新聞記者報道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