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晓蓓/综合报导

大陆银监会前主席助理兼办公厅主任、党委委员杨家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近日宣判,杨家才总共被判16年有期徒刑,并罚款人民币200万元。杨家才当庭表示服刑,不上诉。

杨家才在1998年至2017年间,透过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银监会湖北监管局副局长、安徽监管局局长、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银监会主席助理兼办公厅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自己则直接或通过妻子、儿子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约2300万元。

法院指出,杨家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收支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以受贿罪判处14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万元;又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5年有期徒刑,两罪合并执行共16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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