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午餐已成為學校老師的負擔。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營養午餐已成為學校老師的負擔。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衛福部五月回覆給教育部關於學校自設廚房屬食安法規定之「食品業者」,內容提到「學校自設廚房尚無適用食安法關於衛生管理人員設置等規定,惟仍須遵守食品良好衛生等規定」、「如受食安法處罰,導致勒令停止供餐影響學生權益情事,學校機關無法免除其法律責任」。

此公文一出,有自設廚房的中小學校哀鴻遍野,非營利的中小學學校廚房立刻升級為「食品業者」,大家戲謔說:「縣長是老闆,校長是店長,老師是店員」。衛福部這函釋是「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要你符合規定又不給你人力,不了解學校的困境,不食人間煙火啊。

筆者服務的縣市有近一百間的中小學校是由教師(名為:午餐秘書)兼任負責管理廚房運作及學童午餐,該教師平時也需教授學生,並非專職在午餐工作上。原本大家本著「做功德」的心態,來為學童提供營養衛生的午餐,現在卻變成了「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苦差事。教師對餐飲又不專業,稍一不慎,甚至要面臨罰款等處罰,造成擔任午餐秘書的教師人人自危,學校原本善意提供午餐的美意大打折扣。

日韓早在數十年前規定自辦午餐學校須有專業的「營養師或衛生管理人員」,唯獨我們政府只有表面的宣傳口號,而不解決實際難處。政府各項政策一花就是數百數千億,能否可憐這些學童,撥些零頭來設置專業人力?

當食安議題是全國關注的焦點,當孩子午餐的營養衛生是我們追求的目標,政府努力的目標應該是讓自設廚房的中小學校能設置「營養師或衛生管理人員」,而不是用事事都要拗教師來兼任的便宜心態,教師的專業是教育,是在「教室」而非「廚房」,「廚房」就讓專業的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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