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黑社會也紋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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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的歷史其實挺早的,石器時代已經有發現了,那時候紋的多是圖騰及動物。但到了春秋戰國以後,尤其是儒家興起以後,遵循孔子「不語怪力亂神「」,而且「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損傷」,紋身很少見了,但用於作姦犯科的人,在臉上刺字,叫做黥刑,這好像和黑社會沾邊,但不全是,《水滸》里的林沖就是被陷害後在臉上黥了字,這時候,紋身和黑社會就沾邊了。

隋唐時期,文身發展成為一種時尚。始作俑者,還真的是·一些「古惑仔」,混跡在坊市街頭,蔑視禮教。其中最有意思的是一個古惑仔叫做趙高,這個不是指鹿為馬的趙高,同名。在後背上紋了毗沙門天王,這毗沙門天王是誰呢?就是後來的托塔李天王李靖,是佛門四大天王之一,而且在民間地位極高。那個時代的古惑仔,一般也不殺人劫貨,有點類似前一段時間死的沸沸揚揚的「龍哥」,頂多干點打架鬥毆,收點保護費什麼的事,按照唐朝法律,這種行為一般是杖責,也就是杖打幾十大板。但他把天王文在身後,獄卒一旦想打,發現是李天王,往往就不再打了,迷信時代,誰敢打天王啊,供奉還來不及,結果這小子越來越有恃無恐,後來碰見了一個狠角色叫李夷簡,想了一個主意,就是換個棒子打,結果把他的·天王像一直打沒了才罷手,結果呢,趙高賊心不改,好了傷疤忘了疼,又借口在身上重修天王像,在街上收所謂的「功德錢」,的確是個一條路走到黑的黑社會了。

黑社會裡也有有文化的,紋身不全是什麼龍啊之類的,個別詩人也是紋身的,而且是把自己寫的詩刻在紋身上。,例如在全唐詩里有一首詩叫做《刺左胳膊詩》,寫的還真不錯,「昔日以前家未貧,苦將錢物結交親,如今失路尋知己,行進關山無一人」。這詩人叫宋元素,看來年輕時有狹義之風,愛好結交綠林好漢,結果,自己出事後,沒有一個人幫他,這也算是看透了古惑仔生活的世態炎涼吧。

古代文身有三個中心,一個是長安,一個是荊州,還有一個是益州,也就是今天的成都。據說長安的紋身藝術性強好,可以紋各種花樣;而荊州的紋身呢,是技術高明。長安紋身是一針一針的,即疼痛而且用時長,荊州發明了「刺印」,就像雕版印刷,疼一下,刺出整個圖案。把紋身的當做黑社會的事,也是自古有之,唐太和年間,薛原賞當京兆尹,曾經一次杖殺了三十多個紋身的人,把屍體仍在街上,以儆效尤,估計裡面也有冤枉的。

紋身這種風尚什麼時間沒有了呢?大概是明朝時期,洪武年間,朱元璋專門下過針對紋身的禁令,到了元朝時期,外族入侵,紋身又重新興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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