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首先要了解一國為何有證明自己的核工程不會用於核武器的必要,這是因為人類形成了核不擴散制度。雖然五大國擁有核武器被作為例外,還有一些國家寧願受到制裁也強行擁核,但每個國家都爭相擁核絕不止威脅和平,而是很可能造成核武器輕易用於實戰,甚至觸發連鎖反應,使人類陷於核大戰核混戰。於是五大國在核武器使用上作出一定自我約束,世界大多數國家集體簽署並遵守了《核不擴散條約》。該條約也同時解決了在不擁有核武器的前提下將核技術用於科研和發電等和平目的的問題。

這才產生了和平利用核能的核工程應當讓世界相信不會用於核武器的需要。這是通過《核不擴散條約》的執行機構,聯合國下屬的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來監督的。IAEA對所有成員國的核反應堆和核電站都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當事國主動申報,IAEA人力和技術手段結合的監督和核查措施,特別是對可能用於提煉武器級鈈的核材料從生產到後處理的全過程進行不間斷的監視、測量和記錄,加上根據需要隨時可進行現場核查,基本保障了成員國不會有空子可鑽。由於IAEA的制度和程序是各國共同制訂並監督的,人員是國際招聘的,也不存在某國操縱和收買的機會。

可以想像,沒有這樣的國際制度,僅憑當事國自我標榜,是不可能建立起信任的。如果不受監督和懲罰,如此誘人的利益,一定會有國家作假的。


核武器不是說要造就馬上造出來的,需要很多的精密設備,及測試,防護設備,你造一個東西出來,還要不斷地檢測,試驗,及核爆,這很容易暴露被檢測到。用於核發電的,只是核原料,可以用來核反應轉化能量用來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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