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高敏

2018年8月1日晚9点左右,在慈溪浒山街道新都汇商务中心附近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22岁的舞蹈老师陈某被前男友吴某当众刺扎多刀后身亡。

2019年4月3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在慈溪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从上午10点15分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30分。被告人吴某对公诉机关指控他故意杀人罪无异议,但吴某认为自己并无预谋,否认蓄意谋杀。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吴某在2018年8月2日被慈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月13日被执行逮捕。公安部门侦结后,以涉嫌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18年11月28日将吴某移送慈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2月14日,慈溪市检察院将案件报送宁波市检察院。

检方审查查明:2017年初,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陈某结识后成为男女朋友,后两人关系不睦分手。吴某为求复合多次纠缠陈某,在遭拒绝后怀恨在心。2018年8月1日20时许,吴某在慈溪市新浦镇陈某工作地点门口附近等陈某时,看见陈某坐上一辆小轿车后,驾车尾随。当车辆行驶至慈溪市新都汇附近时陈某下车,后吴某佩戴口罩、携带尖刀,在新都汇52号附近追上陈某,并强行将陈某推入一店铺内。在该店内,吴某不顾陈某反抗,持尖刀连续捅刺陈某腹部、颈部等部位,致使陈某头臂干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之后,吴某主动向慈溪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吴某是否有预谋蓄意杀害陈某,吴某是否构成自首以及如果构成自首是否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等焦点展开辩论。

因案情重大,该案未作当庭宣判。

陈某母亲回忆女儿生前情况,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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