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車盤點山寨事件在中國製造這方面一直屢出不窮,從小到日常用品、食物,大到衣服品牌、汽車品牌等等,一直以來不僅成爲了國人茶餘飯後的“笑柄”。而最近,2016年陸風由於生產了一輛外觀十分相似於路虎的X7,被路虎告上了法庭,直到前兩天,法院判定路虎勝訴,而陸風X7也被判停產,這一事件才告一段落。可是你知道除了這些山寨事件嗎?我們一起來看看。

  力帆 vs 本田

  本田HONDA LOGO

  重慶力帆最早於1997年開始涉足摩托車行業,而當時他並不叫力帆,而是在1995年花4萬元從無錫某企業買下了“轟達HONGDA”商標。在“轟達HONGDA”商標註冊的過程中,本田以“HONGDA”商標與“HONDA”過於相似爲由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1997年7月1日,國家商標局認定“HONGDA”商標侵權,不予註冊。

  不過力帆並沒有理會商標局的裁定,本田摩托在2000年發現市面上有大量的“HONGDA”拍摩托車,並在浙江溫嶺市、江西南昌市工商局幫助下取締了部分“HONGDA”標摩托。

  LIFAN HONGDA LOGO

  2001年,轟達正式更名爲力帆,但是並沒有停止在摩托車上使用“HONGDA”、“LIFANHONGDA”、“LIFAN-HONGDA”等標識。2002年7月24日,本田摩托攜五羊本田、新大洲本田、嘉陵本田將重慶力帆力邦摩托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力帆停止侵權並賠償2502萬元損失。

  2003年11月17日,本田技研將力帆摩托車私人銷售商曹亞文、重慶力帆摩托車廠以及重慶力帆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推上了被告席。他們認爲,力帆生產的摩托車上帶有"HONGDA"標誌,誤導消費者做出錯誤選擇,因爲這與本田著名的"HONDA"商標只有一字之差。

  判決結果:2004年12月20日,法院一審判決:“HONGDA”標誌與本田“HONDA”相近,構成侵權。力帆賠償本田147萬,停止侵權。因力帆實業在明知“重慶力帆力邦摩托有限公司”有未結案件的情況下注銷了改公司,所以賠償由力帆實業承擔。同時力帆在北京的一家經銷商被判賠償6000元。

  豐田 vs 吉利美日

  吉利美日LOGO

  2002年底,日本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於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指控浙江吉利汽車有限公司使用的美日圖形商標與豐田汽車圖形商標極爲近似,已經構成了商標侵權,同時指控吉利公司在廣告宣傳中使用了“豐田”、“TOYOTA”商標,對消費者進行虛假宣傳,從而構成了不正當競爭

  豐田TOYOTA知名的“牛頭標”

  吉利早在1994年就已經申請該logo 但2002年才遭到上訴

  不過到2019年的今天,吉利的logo已經發展出了多達四種不同的標誌,盾型設計配合水波漣漪中網已經形成了家族式的設計風格,所以中早期的美日logo今天還認識的人少之又少,影響現在看來也比較小。

  判決結果:2003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吉利被豐田訴知識產權侵權一案吉利控股集團勝訴。此後,吉利美日退市,美日車標也被陸續淘汰。

  大宇Matiz vs 奇瑞QQ

  大宇Matiz

  通用旗下的韓國大宇曾經於1998年推出微型車車型,也是爲數不多的全球性微型車,該車的設計出自意大利著名設計師喬治亞羅。而在2000年左右,國產自主品牌正處於起步階段,而馬路上跑的車型也主要以桑塔納、捷達爲主。

  奇瑞QQ

  2003年,奇瑞推出了第一代的QQ,其售價僅爲4.98萬元,後來更是降到了3萬元左右。而同期傳聞國產的大宇Matiz起步價會超過7萬元,而通用旗下雪佛蘭另外一款微型車樂馳在售價方面爲5萬元左右,所以QQ在當時的市場誘惑力還是很大的。

  2003年底,通用開始注意到奇瑞QQ的存在並向奇瑞發出警告,同時,通用開始在國內爲大宇Matiz註冊專利,但由於大宇Matiz在海外上市已經5年之久,根據國內的專利法來看,奇瑞QQ已經取得了20多項專利。所以對通用來說已經處於不利地位。

  雪佛蘭樂馳

  此外更有意思的是,在2003年上海車展上,奇瑞爲了避免與雪佛蘭樂馳撞臉的尷尬並未參加車展,但是沒有影響QQ的上市。如此,直至2004年12月16日,通用大宇汽車和技術公司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安徽蕪湖奇瑞汽車有限公司違反中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判決結果:由於管轄權的問題,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005年5月將通用大宇與奇瑞案件移交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並正式立案。由於奇瑞QQ在中國市場的迅速火爆起來,而社會輿論也變成了外資集團打擊自主品牌發展。迫於社會壓力,2005年11月19日,通用大宇與奇瑞汽車達成了和解協議。

  雙環來寶S-RV VS 本田CR-V

  雙環來寶S-RV

  雙環公司起步於1988年,最早從事越野車的生產而起家。直到2003年,雙環推出一款來寶S-RV,外觀與當時CR-V非常相似,但其價格比本田CR-V便宜一半還多。但早在2002年2月13日,本田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其外觀設計專利便已經獲得該局授予。有鑑於此,本田認爲雙環來寶S-RV車型侵害了其外觀設計專利權。

  本田CR-V

  而從2003年9月18日起,本田多次向雙環及經銷商發具警告函等,要求立即停止侵權,並通過其關聯公司向相關中國政府部門發具函件,指控雙環產品侵權。2004年6月24日,本田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制止雙環侵權行爲,停止生產銷售“山寨車型”,同時要求其賠償3.48億的鉅額賠款!

  判決結果:雙環與本田的上訴故事可以堪稱精彩,在本田起訴後,雙環首先倒打一耙,本田的真正目的是對中國競品打壓封殺,以此來博得社會的輿論。此外當時的法院不予支持,因而最終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在雙環反訴案中,本田以不正當方式濫用侵權警告,損害競爭對手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爲此,法院最終判決本田賠償雙環人民幣1,600萬元。但此時雙環已經被取消生產資質。

  題外話:雙環攤上的其他官司

  雙環CEO

  寶馬X5

  Topgear節目調侃兩車

  繼來寶S-RV被告侵權之後,雙環並沒有停止山寨的行爲,旗下的一款雙環S-CEO在2007年搬上了法蘭克福車展,同時也被德國慕尼黑被寶馬集團發起訴訟,第二年,法院作出判決,認定雙環S-CEO存在侵權行爲,並要求雙環立即停止在德銷售CEO的車型。

  雙環小貴族

  與此同時,雙環旗下山寨奔馳smart車型的紅星小貴族也受到了奔馳的警告,稱雙環如果一旦雙環將小貴族帶上國際車展,奔馳將發起訴訟。最終,雙環放棄了將小貴族帶上國際車展。

  菲亞特熊貓 vs 長城精靈

  菲亞特精靈

  2007年,菲亞特分別在意大利都靈和中國河北石家莊將即將下線的長城精靈汽車告上了法庭,起訴長城精靈在外觀上侵犯了菲亞特汽車熊貓(Panda)車型的外觀專利,而最終兩國法院給出了完全相反的判決結果。

  長城精靈

  首先來看意大利都靈的法院,該法院於2008年7月16日一審判決長城精靈外觀設計模仿了意大利菲亞特熊貓(Panda)車型,兩車設計“幾乎相同”已構成侵權。禁止長城精靈在歐洲地區銷售,並判處長城汽車15000歐元罰金。

  菲亞特專利圖

  而中國法院則給出了截然不同的判決: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車型前臉和尾部的區別較大,並不存在模仿、侵權。所以一審判決長城汽車勝訴,駁回菲亞特的訴訟請求。

  路虎 vs 陸風

  陸風X7早在2014年廣州車展亮相時亮瞎了不少小夥伴的雙眼,整個車與同在2014年廣州車展上首發亮相的奇瑞路虎攬勝極光驚人的一致,而路虎這幾年雖然幾次的站出來威脅,但卻始終沒有動真格,原因爲何想必大家也有所清楚。

  路虎EVOQUE於2010年10月在巴黎車展全球首秀並於當年12月亮相廣州車展,同時發佈了中文名稱攬勝極光。不過路虎一直等到2011年11月4日纔在中國國家專利局爲極光申請了專利,這個時候早已過了專利法規定的6個月的期限,所以極光車型的專利屬於無效專利。而陸風早在2013年11月6日爲陸風X7申請了外觀專利。

  二者logo十分相似

  而早在2006年陸風嘗試進入歐洲市場時,路虎便曾以“LAND WIND”英文商標與其“LAND ROVER”過於相似的理由將陸風告上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雖然最終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裁定“LAND WIND”並未侵權,陸風贏下了官司,但這起訴訟長達六年之久。

  判決結果:2019年3月,北京朝陽區法院裁定,江鈴汽車的陸風X7,有5項車型設計直接抄襲路虎攬勝極光的設計,在消費者中造成混淆,因此陸風X7的所有銷售、製造和營銷必須立即停止,同時對捷豹路虎進行賠償。

  從消費者角度來看,其實對於誰抄襲誰,並不會太在意,但從廠商角度來講,一個原創設計其實是設計師的辛勤汗水換來的,而且廠商也付出了大量的設計和開發成本,應該得到尊重和法律保護。

  編輯點評:山寨品牌屢出不窮的最重要的原因還是政府對本土汽車品牌的保護,助長了國內的山寨之風!這也是山寨品牌能“經久不衰”,國外車企只能恨它,卻不能搞死它的一大因素。但不得不承認,中國自主品牌在近幾年的造車水平及設計水平都和過去相比已經有了巨大的飛躍,像真正想走出國門,成爲國際化大品牌,杜絕山寨車是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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