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簡單字面來看,「公共」服務和「公益」服務都涉及「公」,這意味著兩者都不是服務個人,而是服務一個集體。

然而,兩者之間存在一定區別。簡而言之,「公共」服務主要關注每一個人的利益,帶有普惠性;「公益」服務主要關注某領域最困難人的利益,帶有補短板、縮小差距的性質。

「公共」服務通常具有普惠性和非排他性,即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每個人都有權利享用。公共服務是21世紀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為社會公眾參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等提供保障。相對而言,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基礎設施等公共事業資金投入大或者收益存在較大不確定性,市場不願意或難以提供相關產品服務,而這些產品服務又涉及廣大群眾的利益,因此,為了彌補市場的缺陷,政府需要承擔相應職責,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

「公益」服務通常具有局部性和排他性,往往跟扶貧救困相關聯,即「公益」服務主要覆蓋特定的人群。當前,儘管政府也在積極提供「公益」服務,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社會公益組織快速發展,一些企業或企業家、知名人士等成功企業或人士也積極投入社會公益事業,成為公益事業的重要力量。社會公益組織是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潤最大化當作首要目標,且以社會公益事業為主要追求目標的社會組織。社會公益組織的快速發展,為經濟協調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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