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永州市寧遠縣柏家坪鎮完全小學發生一起持刀砍傷學生事件,致2人死亡、2人受傷。受傷學生已在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類此惡性事件讓家長們揪心又後怕。校園本該是平靜安寧場所,卻變成了惡魔肆虐之地,對於此類案件,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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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寧遠縣柏家坪鎮完全小學,嫌疑人已被抓

今天(3日)上午7時16分,寧遠縣柏家坪鎮完全小學發生一起持刀砍傷學生事件,致2人死亡、2人受傷。受傷學生已在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犯罪嫌疑人鄭某軍(男,31歲,寧遠縣柏家坪鎮人)已被公安機關抓獲。

這一校園悲劇的發生再次震驚了所有人。小孩何其無辜!他們都是柏家坪鎮完全小學十來歲的小學五年級學生。大清早就離開了父母的懷抱,揹着書包,高高興興上學堂。誰知道這一次等候他們的竟是惡魔鬼爪,是冰冷的砍刀。這一別陰陽兩隔,父母該有多麼絕望!

在此次事件中,有傳言稱嫌疑人可能吸食過白粉或存在精神病傾向。當地迴應稱正在對嫌疑人進行精神鑑定。

吸毒與犯罪是一對孿生兄弟。吸毒者在耗盡個人和家庭錢財後,爲了維持吸毒,往往會鋌而走險,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進行以販養吸、盜竊、搶劫、砍殺等犯罪行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在原因未明前,不排除嫌疑人可能因爲沉溺於毒品感官的刺激產生了惡行。

我們應以屬地管理爲關鍵點,堅決防止吸毒人員“失控漏管”;以打擊毒品犯罪爲基準點,堅決遏制吸毒人員違法蔓延;相關部門以完善工作機製爲出發點,不斷提高工作效能。

最受輿論關注的就是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了。

若該男子確實精神異常,將再一次促進公衆對精神病患如何監管的反思。按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

除此以外,我們似乎對精神病人作案束手無措。

如何防範於未然,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存在精神病傾向並不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依據,而應當根據司法鑑定結論,以判斷嫌疑人案發時是否具有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或者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我國現有精神病患者1600萬人。近年來,精神病人造成的社會危害可謂觸目驚心。一些重症精神病人由於長期治療,患者家庭不堪重負,難以承受冶療費用,就任由他們在社會上游蕩,使他們變成社會治安的危險分子。而在大多數情況下,精神病人惹禍前沒有專門機構監管,一旦惹禍後,又因爲精神鑑定不負刑事責任被公安機關遣送回家,致使循環往復,隱患難除,精神病人始終處於“脫管”狀態。

該如何降低精神病人的社會危害?治本之計,是呼籲國家立法,需要政府部門將這一羣體納入國家公共衛生救治的範疇,強制治療,實行專門醫院監管看護,所有費用財政買單。同時對一般精神病人強化監護人責任。在法律上要對其家屬或監護人新增懲戒規定。對放任精神病人在社會上游蕩,致使精神病人肇事肇禍的,要追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筆者建議還可以由家庭、醫院、公安等對精神病人統一着裝,讓他們身着有明顯危險等級的特製衣服。這樣讓社會公衆有所預警,能及時遠離,避免傷害。

對於精神病人的有效控制,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社會綜合治理工程,需要各部門的積極參與,主要按照“預防爲主、防治結合、重點幹預、廣泛覆蓋、依法管理”的要求,進行全面管控。

而學校,應當具備比其他場所更加嚴密的危機防範、應對機制。某種程度上來說,校園砍人、傷人事件折射出當前校園的危機防範、應對系統存在漏洞和缺失,需要反思。尤其是早晚上學、放學高峯,相關單位應大力加強對學校治安的防控與保衛,可以荷槍實彈巡邏,對膽敢傷害學生的暴徒就地正法。

同時,面對罪犯的惡行,媒體應注意傳播方式,學校和社會專業人士應及時關注受害人及相關人羣的心理健康,進行心理輔導及心理教育。

稚子無辜,慘案面前,加強學生的自我保護和安全意識培養迫在眉睫。比如學生不要低頭走路,多留意身邊是否有可疑人物,迅速遠離行爲舉止怪異者或手持兇器者。這樣纔有可能提前發覺這種隱蔽性極高的危機,即使不幸遇到極端情況,也能儘量採取正確的應對方式,從而避免悲劇的發生。

最新消息,寧遠縣人民檢察院對此案高度重視,迅速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嚴懲喪心病狂之徒!

湖南經視頻道常年法律顧問

北京盈科(長沙)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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