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實習,過年從2月9號放到23號,但是公司規定23號早上九點準時報道不然休假期間的工資沒有。但是個人原因要請假到27號,被告知公司請假時間只允許兩天,要是你要推遲那麼久的話就要算辭退了。請問如何處理呢?


你好 關於這個問題我只能說:如果你有很多需要請假的事情但是公司又不允許就只能換個公司了 但是如果說這個實習的公司是你好不容易進去的那就好好珍惜這個實習的機會 不過看你這個公司對你這麼公事公辦 你也不是靠走後門進去的了 你自己的事和公司你自己掂量吧 孰輕孰重 。不要想著這個公司怎麼滴怎麼滴 這麼不通人情 它就這麼規定沒辦法的 對於實習生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 對吧 。


如果你是還沒畢業的大學生,那你無處說理,因為實習生不受勞動法保護,最多受合同法保護,一切按合同說的走。

所以你自己衡量吧,是留還是走。


這也算不上單位因為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能夠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應該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
不值得就走唄。我也是實習生,6號休到現在還沒回公司哈哈哈。春運票難買也沒有辦法啊。


你的價值不值四天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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