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布4月2日從市政府獲悉,我市印發《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將進一步擴大市場準入對外開放範圍,全面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支持在製造業、電力業等領域推出開放措施,進一步減少或取消外商投資准入限制。

放寬市場準入

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

我市將在製造業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取消幹線、支線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3噸級及以上直升機設計與製造,地面、水面效應航行器製造及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製造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通用飛機設計、製造與維修限於合資、合作的限制。

電力業取消電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交通運輸業取消鐵路幹線路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鐵路旅客運輸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批發、零售業取消同一外國投資者設立超過30家分店、銷售來自多個供應商的不同種類和品牌成品油的連鎖加油站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金融業取消對中資銀行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由中方控股改爲外資股比不超過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將壽險公司外資股比由50%放寬至51%,2021年取消外資股比限制,取消外資保險機構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的要求。互聯網相關服務業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規定。

鼓勵外商投資重點產業領域

設立1000億元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基金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投資我市高新技術、先進製造、文化旅遊、商貿物流等重點產業領域。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設立1000億元產業發展基金,通過市場化運作吸引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投資硬科技產業;依據西安市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打造“一帶一路”創新中心實施細則要求,對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和國家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配套支持。

推動先進製造業發展,對開發區新引進總投資2億元以上、區縣新引進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助;加大力度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促進工業小企業躍升爲規模以上企業,依據西安市關於加快工業優結構促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對首次進入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

鼓勵文化旅遊產業壯大,對首次成爲規模以上的文化企業,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20萬元,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2000萬元的文化企業,市級財政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加快商貿物流業規模化發展,對在我市轄區註冊納入限額以上貿易業統計的平臺公司,按網上年銷售額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依據西安市關於加快推進高品質特色酒店建設的政策意見要求,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新建酒店,分別給予5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按照西安市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要求,對首次被評爲國家5A、4A、3A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

擴大國際合作,鼓勵本地企業與外資企業、第三方機構合作建設國際產業園。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國際產業園區,分別一次性給予運營主體300萬元、100萬元園區服務配套設施補貼,所在區縣、開發區財政給予適當比例配套獎勵。

設立專項獎勵金

對新設或增資擴股外資企業給予獎勵

鼓勵外資項目早日落地實施。通過政府類基金、財政補貼資金等多種方式,在同等條件下對外商投資項目給予支持。設立專項獎勵金,對新設或增資擴股外資企業按其境外投資方註冊資本實際到位資金額給予獎勵。外商投資企業自工商營業執照簽(換)發之日起一年內,到位資金在1000萬美元(含)—5000萬美元的,給予2‰獎勵;到位資金在5000萬美元(含)—1億美元的,給予3‰獎勵;到位資金在1億美元(含)以上的,給予4‰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第二年到位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項目,獎勵金額按照上述獎勵標準的50%執行,以後年度不再獎勵。

鼓勵跨國公司在西安投資設立地區總部。鼓勵外資企業在西安設立總部、區域性總部,除金融業外的其他新落戶總部企業,按照西安市支持總部企業發展若干政策,依據實繳註冊資本給予最高不超過3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母公司設在西安的總部企業首次被評定爲世界500強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00萬元;總部企業連續三年獲評世界500強企業的,再一次性獎勵1000萬元。

支持樓宇經濟發展,鼓勵區縣、開發區完善兌現樓宇獎勵政策。按照西安市關於進一步加快發展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要求,以整棟商務樓宇爲覈算單位,樓宇內企業年度合計實繳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市與區縣留成部分(建安、房地產企業除外)首次突破5000萬元、2000萬元的,分別給予樓宇經營管理機構60萬元、30萬元獎勵。

進一步拓寬外資融資渠道

外資銀行在我市設立一級分行的補助300萬元

支持外資金融機構在我市設立總部及分支機構,外資銀行在我市設立一級分行的,補助300萬元;境外銀行在我市設立代表處的,補助30萬元。對經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批准、新設立註冊在我市的法人金融機構,按其實繳註冊資本規模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註冊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法人機構,給予200萬元的基礎補助;註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部分,每增加1億元增加100萬元的補助(最高限額爲6000萬元)。

支持跨國企業集團辦理跨境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簡化資金池管理。對在境外證券交易市場首發或實現融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非首發上市企業,在提供由外匯監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或由銀行出具的相應外資進賬單,同時提供公司內外名稱法律關係的法律文書及境外上市場所的准許文件後,可給予一次性獎勵不超過100萬元人民幣,符合條件的擬上市及已上市企業,可根據《西安市鼓勵企業上市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市財發〔2016〕60號)申報獎勵資金。

支持外資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80萬元、50萬元獎勵,對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工業設計機構在我市設立設計研發總部、分支機構,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鼓勵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申報和承擔各級科技計劃項目,與西安高校院所合作參與申報各級政府科技獎項。

加大國際招商工作力度。加大境內外招商投資促進活動舉辦力度,對參加境外國際展覽會的企業,給予國際標準展位費和展品運輸費70%的補助,每戶企業最高補助6萬元;對參加在境外舉辦的國際貿易與投資洽談會及推介(含路演)等招商引資活動的企業,給予國際機票和符合財政部境外補貼標準的食宿費用及路演產品運輸費用70%的補助,每戶企業最高補助5萬元。

深化放管服改革

實現“服務零等待、合作零距離、環境零投訴”

持續推進外資領域“放管服”改革。負面清單以外領域全面實行外商投資企業商務備案與工商登記“單一窗口、單一表格”受理模式。持續抓好“放管服”改革,將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進一步下放至區縣、開發區商務部門實施,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辦結時限壓縮至2個工作日內,備案資料完備的情況下即報即備,提升辦事效率。

優化營商環境,實現“服務零等待、合作零距離、環境零投訴”。進一步加強國際招商人才隊伍建設,各區縣、西鹹新區、各開發區對轄區企業供水、供電、供氣等工作要施行全程專人對接、上門服務等舉措。

優化外向型人才引進服務,健全海外人才來我市工作管理制度。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外籍專家,未持簽證來我市,可直接在口岸簽證機關申請人才簽證入境。爲高層次外籍專家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簽發5年內長期有效簽證。高層次外籍專家申請在華永久居留的,予以優先辦理,在停居留資格條件、期限、辦證服務等方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

具有中國國籍的引進人才,不受出國前戶籍所在地的限制,可自由選擇在西安市落戶,簡化程序,予以優先辦理,提供互聯網外國人辦理臨時住宿登記服務。實行外向型人才生活服務“綠卡通”制度,在醫療、子女就學、落戶等方面實現“一卡在手、處處綠燈”。建立高層次人才訴求“直通市領導”工作機制,及時解決高層次人才創業創新中的問題。

《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三年內有效。

來源:西安日報 西安晚報

文:康喬娜

編輯:千樹

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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