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房外科名医梁宏华(本报资料照片)

中国时报【陈志贤、王己由╱台北报导】

乳房外科名医梁宏华,3年前被控用录影笔偷拍37名女病患乳房触诊过程,检方侦查期间,7人和解撤告,检方依30个妨害秘密罪起诉梁,台北地院审理时23人陆续撤告,7人坚持提告,法官依7个妨害秘密罪判梁徒刑2年、缓刑5年,并罕见地要求梁在本案判决确定后第4个月起之缓刑期间内,不得从事乳房检查、诊疗及相关医疗业务,以防梁再偷拍。

也就是说,梁在4年8月缓刑期间内不能从事乳房检查、诊疗及相关医疗业务,他被控7罪,每罪都判刑7个月,均不得易科罚金,因此梁一旦违反规定「触乳」要就去坐牢,缓刑条件相当重。另本案有37名被害人,估算梁偷拍赔偿金总计近千万元。

7受害女子坚持提告

台北地检署说,尊重北院判决,本案尚有7名被害人提告,须视被害人上诉意愿,目前尚未收到判决,会在了解判决理由后,再研究是否提上诉。

40岁的梁宏华,原是北医栽培的明日之星,已婚的他5年前与林姓护理师婚外情,后不满林另结新欢,趁林裸睡时,偷拍对方美背及翘臀,再传照片给林的新欢宣示主权,甚至在嘿咻时偷拍性爱过程。梁遭北医解雇,也依妨害秘密罪起诉,后和解收场。

但梁又被控在2015年10月间在诊间偷藏录影笔,在对女病患乳房触诊时偷拍,护理师发现梁放在诊间架子上的笔外形有异,怀疑梁用录影笔偷拍女病患,私下向北医举报。

院方在梁的诊间找到录影笔和相关档案,检警据报勘验偷拍内容,发现共录有37名女子偷拍档。梁坦承偷拍,但辩称是做医学研究,后来与7人和解,检方去年10月依30个妨害秘密罪起诉。

明日之星 毁于偷拍

全案移送北院审理,法官传唤23名被害人进行调解,梁认错赔偿,双方达成和解,23人撤告,法官判决公诉不受理。另7人无法达成和解,法官依7个妨害秘密罪各判徒刑7月,应执行徒刑2年,考量梁没有前科,宣告缓刑5年。本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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