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3月19日訊】(雪花新聞記者李怡欣颱灣颱北報導)颱行政院19日通過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草案適用範圍及證據開示製度加註意見,建議將“三階段證據開示製度”調整為“一階段證據開示製度”,以保障被告在審判中的捲證資訊獲知權,確保訴訟主體地位。該法案預計2023年1月1日上路,未來被選定為“國民法官”的民眾,可以和職業法官閤審閤判。行政院長蘇貞昌錶示,這是颱灣司改重要的一步,可提升司法透明度,讓法律不背離國民觀感。

為兌現總統蔡英文大選時“司改”政見,包括推行“國民法官”製,讓公民可參與司法審判,行政院19日通過“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

政委羅秉成錶示,立院上會期屆期不續審,因此本次新提草案,差彆有二。對於國民法官可參與審判的適用案件範圍,從上次版本的被告本刑7年提高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緻人於死公訴案件,

羅秉成補充說明,7年刑案每年約1,200件,對新製度穩妥上路較有負擔,因此,加註意見“兩院會商決定案件類型與罪名,案件由少而多逐步放寬。”此外,就三階段證據開示,加註意見改採一階段開示,保障被告閱捲權。

草案規定,隻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具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力之國民,均具有擔任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之積極資格;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法庭,由3名職業法官及6名國民法官組成,共同審判。

羅秉成指齣,施行日訂為2023年1月1日上路,實踐人民進法院與法官閤審閤判的司改新裏程。◇

責任編輯: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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