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小企業經營活動範圍的不斷擴大,企業的交易行為和涉稅活動愈加複雜。我國中小企業具有規模較小和風險意識不足以及管理機制不夠健全等方面的特點,在稅收管理上,由於對風險規範等意識的欠缺,較為容易出現過多納稅和較少納稅等情況,這不僅損害國家利益,也使企業風險成本增加。因此,,制定可操作的防範稅務風險良策,促進中小企業的穩步健康發展,極為必要。

一、中小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存在的問題

1、 企業管理者依法納稅和稅收風險防範意識淡薄;對納稅策劃與管理沒有觀念,存在誤區。

2、企業內控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不夠健全,缺乏專門管理人員與培訓。

3、涉稅人員業務水平不高,風險評估方法不科學。

4、國家稅收政策自身繁雜多變,企業把握稅收政策難度增加。

二、中小企業稅務風險的應對與防範

1、樹立和強化中小企業稅務風險防範意識,加強對企業人員的知識和技能培訓。明確稅務運作程序,掌握稅收征管新動向和新規定,為企業依法納稅,降低稅務風險指明方向。

2、中小企業必須從自身出發,結合企業發展戰略,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落實監督機制。

3、構建良好的稅務風險信息溝通和防範機制。針對我國稅收政策和法規複雜多變的現狀,中小企業必須進行有效的信息溝通,掃除納稅盲點,提高稅務風險管理水平,建立良好的稅務風險溝通機制。

三、關於企業偷稅漏稅法律法規

(一)「偷稅罪漏稅罪」(逃稅罪)的立案標準

根據《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納稅人進行偷稅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占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的百分之十以上的;

2、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偷稅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偷稅的。

(二)新刑法「偷稅漏稅罪」(逃稅罪)處罰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及第二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對逃稅罪的處罰方式如下:

1、對自然人犯罪的處罰: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2、對單位犯罪的處罰:

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四、虛開增值稅發票偷稅漏稅案例

案件回放:2008年5月至2009年5月,方城縣宏興金屬爐料有限公司在無生產設備、無原材料、無產成品實際購銷的情況下,虛構經營業務,以收取手續費為目的,對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855份,虛開金額7807萬元,稅額1327萬元。

處理情況:該單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行為己涉嫌犯罪,南陽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局已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公安機關已將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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