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

10月13日的「18區開花」商埸集會演變成多區堵路,期間23歲青年在將軍澳被搜出懷疑汽油彈,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外,另控一項襲擊罪,兩案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柙監房。辯方今申請保釋覆核,惟裁判官指案情嚴重,不批准保䆁。

被告姚少康(23歲,舞台設計)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本港10月13日多區出現衝突。資料圖片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姚在短時間內涉及兩案,其中一案更涉懷疑汽油彈,案情嚴重,重犯的風險高,故拒絕保䆁,須繼續還柙候訊。

控罪指,姚於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唐明公園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枝汽油彈。

他同時被控在9月14日在九龍牛頭角牛頭角道77號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尹廣培,因而對該尹廣培造成身體傷害。

據悉,姚的母親患肺癌末期,父親亦因意外導致行動不便,姚成家庭的經濟支柱,至今已還柙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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