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明年八月登場的東亞青年運動會,臺中市政府投入新臺幣六‧七億軟硬體經費,如今主辦權遭東亞奧會理事會撤回,中華奧會已檢視過EAOC章程,確定無法求償。

第一屆東亞青年運動會原訂二○一九年八月在臺中舉行,但東亞奧林匹克委員會(EAOC)昨天在北京召開臨時理事會,認為臺灣民間發起二○二○東京奧運臺灣正名公投連署行動,會帶來不可預測的政治風險,因此在舉手錶決時,以七票同意、一票反對,以及一票棄權,撤回臺中東亞青運主辦權。

體育署國際組組長許秀玲今天受訪時表示,體育署已檢視過會章,要取消主辦權,前提都是主辦城市或國家奧會有違反會章,或是未能履行承諾,才能收回主辦權,「所以我們覺得,這是國際總會自行違約」。

對於後續的申訴,許秀玲則指出,目前仍在蒐集資料,也會找法規專家共同研議,「後續的程序,我們需要一點作業時間,目前沒有具體時間表,當然我們知道這涉及臺中市政府與國家奧會的權益,我們都會全力協助進行」。但不願具名的中華奧會人員私下透露,當初申辦時,EAOC章程中就已明訂,無論任何情況主辦權被收回時,主辦城市都不得求償。

【中央社臺北二十五日電】由臺中市所主辦的東亞青年運動會,昨天遭撤銷主辦權,是否會影響到下個月雅加達亞運參賽權,體育署國際組組長許秀玲表示,仍會正常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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