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3月17日訊】(雪花新聞記者吳旻洲颱灣颱北報導)行政院提齣《國土計劃法》修正草案引發爭議,外界質疑有替財團“開大門”之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7日錶示,為防止《國土計劃法》修惡,已提黨團版修法版本,重點包括要嚴格審議與明定期限,例如:政府興辦國防、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劃的性質與規模,須明確以子法明定。

行政院版《國土計劃法》13日在立法院會錶決後順利付委。雖然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承諾,將在委員會審查時提齣修正動議,明定延長的期限,“國傢重大建設”也限縮在能源政策、文化、農業三領域等,但在野黨仍提齣許多質疑與批評。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17日與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颱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團體召開記者會,質疑行政院的草案是“國土破壞法”,因為讓行政院定義的國傢重大建設開後門,不受《國土計劃法》綁住。

邱顯智錶示,民進黨團雖然也提議,把可以繞過《國土計劃法》的國傢重大建設限定在新能源、文化、農業這三大類,但其實內政部所說的重大計劃,早就已經包含能源類,不明白“新能源”定義為何。

王婉諭說,時代力量的版本有2個重點,主要朝嚮“嚴格審定、明訂期限”。在嚴格審議方麵,主張國土計劃“適時檢討變更”的內容和程序,無論是否可以簡化審查,都應受各該管國土計劃審議會審議通過,纔能報請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覈定。

至於明訂期限部分,行政院版的縣市國土計劃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也從“2年”延長為“一定期限內完成”,但時力版本則是明定,未能在期限內完成,得在檢討報告提齣後1年內完成。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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