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之殤,也許區塊鏈是良藥(上)

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是工業革命以來在很大程度上顛覆了傳統商業運作方式的新經濟模式。我國的共享單車、滴滴出行,美國的Uber、Lyft(打車應用)和Airbnb(短租平臺)等都是共享經濟下催生出來的平臺。據報道,美國的這三家巨頭的總市值已經超過1180億美元,且還在不斷增長。

2015年,PwC(普華永道)曾預計全球的共享經濟價值將從2014年的150億美元增長到2025年的3,350億美元,許多人將這種新的商業模式視為一場革命。

共享經濟模式已經改變了人們獲取產品和服務的方式,同時也改變了很多人的收支結構。但同時,很少有人意識到推動這種新經濟模式的最主要因素是什麼。在更多人認識到這一因素是什麼以及如何保護和改進它之前,共享經濟存在停滯的風險,就像共享經濟改變了傳統商業模式一樣。

共享經濟發展面臨的5大問題

雖然共享經濟已經影響了商業運作的方式,消除傳統的行業壟斷本身就是共享經濟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是這一新型行業的集中化可能會導致新的壟斷浪潮。

目前,共享經濟主要面臨5大問題,這些問題並非隻影響共享經濟中的某個單獨的領域:

01

消費者信譽管理集中化,沒有實現共享

近年來,個人信譽已經越來越重要了。你的信譽越好,你能從共享經濟中獲取的服務也就越多。共享經濟的核心特徵之一就是個人信譽帶來的影響。在某種程度上,共享經濟對人們在消費決策中使用個人信譽的方式帶來了新的變化。

長久以來,往往只有賣家需要保護自己的聲譽,無論何時都不忘維護自己的正面形象。

而在共享經濟中,負面的信譽可能會影響到消費者獲取租房、乘車或其他許多不同的共享服務。

當然,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共享經濟其實只是重拾了最古老的經營方式。以前,在雙方的交易需要建立在一定的信任基礎上。早在法庭與正規合同出現之前,擁有被他人認可的信譽是實現交易的先決條件。

儘管共享經濟重新讓個人信譽變得舉足輕重,但它對個人信譽的處理方式也對該模式的發展構成重大挑戰。

在過去,緊密結合的社區形式使得人們很容易對某個人的信譽口口相傳,不管這個人的信譽是好是壞。這使得企業和個人更容易知道該信任誰,實質上形成了一種社會的信譽體系。

不幸的是,當前的共享經濟並沒有這種信譽體系。

想像一下,假設每當你想要使用信用卡時,都必須向商家解釋一遍自己使用的是哪個公司的信用卡以及該公司如何對這筆交易做出保障。如果是這樣,那你也就不會選擇使用這張信用卡了。

但如果你使用的是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等這些商家認可的、享有很高信譽的信用卡,自然就可以消費成功了。

當你同時使用Uber和Airbnb這兩個平臺時,你無法將自己在Uber上面的信譽度轉移至Airbnb平臺上。你在其他公司建立的信譽也不會得到另一家公司的認可。

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用戶對新平臺的使用。當你花了很長時間纔在某個公司平臺上建立了信譽時,為何還要自找麻煩去使用新的平臺呢?尤其是當你現有的良好信譽讓你成為更有價值的用戶時。

當然,這個問題也會對提供這些平臺的商家造成困擾。即便對於Airbnb這個共享經濟中最成功的的公司之一,也沒有一個可靠的資料庫可以對其新用戶進行背景審查。

根據Airbnb的說法,該平臺只有在知道房主和租戶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的前提下,才能對他們進行背景審查。而且Airbnb也「沒有每個房主和租戶的身份標識,因此無法保證已經對每個房主或租戶進行了背景審查。」

但通過一個去中心化資料庫,所有的公司都將會出於提高運用成本和用戶安全的目的,對該資料庫進行更新完善。

要知道,在共享經濟中,任何平臺都無法在某個用戶初次使用其平臺之前,就能夠預計該用戶的價值或可能帶來的損失。

但共享經濟中的各類服務的重疊用戶實際上也沒有那麼多。回到2016年,72%的美國人都使用過至少一種共享經濟服務,但只有15%的人使用過Uber或Lyft平臺,使用Airbnb或者VRBO(民宿出租平臺)。這就意味著,通過共享數據,即便是那些信譽度更好的消費者和知名度更高的平臺也將從中受益。

02

壟斷(依舊在)摧毀一切

載有用戶信譽的中心化系統的另一個問題就是,這些系統已經壟斷了某個行業。比如國內的滴滴打車平臺就壟斷了打車共享平臺。

「共享經濟」聽起來很棒,並通常被理解為是破除壟斷的經濟模式。畢竟,這種模式的基本理念就是任何人都可以開始做生意。

但實際情況是,共享經濟已經成為滋養某些大規模壟斷平臺的沃土,並以極快的速度在發展。

大型公司往往擁有關於其用戶信譽的私人資料庫。這些信息的重要性不容小覷。從本質上講,這些信息能夠告訴公司哪些用戶值得為他們服務,哪些用戶會造成損失,這些信譽好的用戶將產生積極的投資回報率(ROI)。

對於一個試圖進入共享經濟中的新公司來說,一切都得從頭開始。這就意味著將遭受一些短期的損失,因為必須花費時間和成本去了解哪些用戶值得信任,哪些不值得。

當然,新公司面臨的挑戰還不止這一點,因為這一問題通常還伴隨著另一個問題,即那些因為信譽不好而被大公司排除出去的用戶,會轉向那些對自己不夠瞭解的其他平臺來獲取共享服務。

比如,假設某個用戶(因為信譽差)被禁用Uber或Lyft平臺,但該用戶依舊想要獲取共享打車服務,那他/她就會轉向那些沒有自己信譽記錄的新平臺。

顯然,對於那些新的競爭平臺來說,這並不是好事。

現在,想像一下新的公司必須一次又一次地處理這些同樣的問題。這些新公司想要成為當前壟斷的大公司的真正競爭對手,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與此同時,這些不斷壯大的巨頭可以繼續專註於那些將幫助他們提高盈利的用戶。這種情況下很容易看出,建立在信譽基礎上的共享經濟是如何滋養著壟斷巨頭。

對於消費者而言,這或許不是個緊迫的問題。畢竟,如果你從未與自己偏愛的平臺發生過不愉快的經歷,也不會去同情和使用那些新的競爭平臺。

然而,壟斷巨頭也會因為缺乏競爭而停滯不前。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些壟斷企業沒有理由去投資改進自身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且同時還可以繼續抬高價格。

私有化的用戶信譽資料庫實際上也是這個問題的背後推手。如果新公司能夠獲得這些用戶信譽信息,那麼無論公司經營多久,任何公司都將不再能夠躺在功勞簿上喫老本了。

如果大型公司能夠在停滯創新的同時還能抬高產品/服務價格,共享經濟遲早會名存實亡。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如此一來共享經濟將會變得與之前被其打破的傳統行業(如計程車或酒店等)一樣,步它們的後塵了。

03

不良消費行為正阻礙整個共享行業的發展

正如上文提到的,如果沒有消費信譽(以及由此產生的信任),那共享經濟永遠不會存在。

問題在於,就共享經濟當前的運作方式而言,真正的發展動力來自於消費者會因為不良消費行為而受到一定的懲罰。比如,在使用Lyft打車時,消費者需要約束自己的行為,不然可能會被禁止再次使用該服務。

這看起來簡單明瞭,但問題在於不良的用戶行為實際上相當泛濫,並正在阻礙整個共享行業的發展。

很多案例可以說明這一點,比如Uber的司機被攻擊或者其車輛或其他私人財產被損壞。這一問題在我們國內的共享單車領域也是非常嚴重。

美國短租平臺Airbnb也好不到哪裡去:房主的房子被損壞嚴重,曾報道的一個典型案例是某個德克薩斯州的租戶邀約300人來自己在Airbnb的房子裏開party,對房子造成超過$18,000的損失。

儘管有媒體去報道這類事件,但每天都在發送或大或小的不良消費行為,只是平臺內部在處理而沒有對外公佈罷了。

需要承認的事實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值得信任的。

即便是在所有消費者中,只有一小部分會做出不良消費行為,也會對整個共享行業帶來連鎖反應。

首先,公司必須找到方法來彌補這些行為帶來的成本損失。當然,公司也不打算自己掏腰包,而會通過抬高產品/服務價格來將這種損失轉嫁給消費者。

其次,不良的消費行為對新公司的影響要遠遠超過對現有大公司的影響。要知道,這些即將壟斷行業的現有大公司在採取抬高價格之前,更有能力和資本來應對不良行為帶來的損失。而大多數新公司往往只是靠著自身獲得的風投資本維繫運營,這使其處於相當不利的地位。

再次,如果沒有一個去中心化資料庫來衡量和檢測共享經濟參與各方的信譽度,整個共享行業的發展潛力也會大大受限——因為如果用戶/服務提供方(如房主或車主)在某個共享平臺/行業遭遇不良經歷之後,不太可能再使用該平臺/進入該行業,直到更好的解決方案出現。

引用美國《大西洋月刊》中刊登的Josie Cox的一篇文章的一句話:「在共享經濟中的大玩家的商業模式都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的,但他們發展地如此迅速,以至於開始忘記信任的重要性了。」

換句話說,近年來這些共享經濟中的大公司出現在各大負面頭條,原因是這些公司在忙著發展壯大時,已經忽視了用戶信譽的重要性。Cox在文章中提到了一個典型訴訟案件,某個租戶起訴Airbnb平臺,因為她被房主性侵,並指控Airbnb公司疏忽職責。

儘管Airbnb聲稱已經對該房主進行了背景審查,未發現房主有犯罪前科,但該案件表明確保交易雙方都是值得信賴是多麼重要。

04

用戶可能無端被禁,且使用新平臺時必須從頭開始

上文提到,用戶無法將自己在某個平臺的信譽度轉移至另一個平臺。

這就好像每當你想要在新的公司進行消費時,都必須向其確認你的信用卡提供商是誰。很難想像,現代商業在這種模式下能夠存活下去。

我在上文提到,在傳統商業中,公司必須竭盡全力來維護自己的聲譽,而在共享經濟中,這種模式是如何被翻轉過來的。在共享經濟某事中,大公司——尤其是那些具有壟斷勢頭的公司——有更多的權利來決定將為哪些消費者提供服務,而不為另一些人服務。

當然,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他們的權利,公司也沒必要去為那些會給自己帶來嚴重損失的消費者提供服務。

也就是說,這些公司也可以隨意禁止某些消費者,同時也正如你會看到地那樣,這些公司也不會覺得自己有義務提供任何解釋。這樣帶來的問題就是,有些用戶被迫重新使用新的共享平臺。

有個名叫Jackson Cunningham的Airbnb平臺租戶的經歷是個很好的例子。他曾經是Airbnb平臺的忠實用戶,並向很多平臺推薦該平臺,但是自己卻無端被Airbnb永遠禁用該平臺。Cunningham覺得可能是因為自己曾被某個房主給過差評,但他表示該差評的理由完全是「無中生有」。

然而,他沒有找到有效的方式來回應這個誤導人的差評信息:

「我曾給Airbnb發郵件,指出該房主評論裡面的內容純屬捏造。但我被回復說審查評論違反了該平臺的政策,即便評論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

現在,他不得不轉向另一個平臺,並重新開始在該市場建立自己的信譽度——儘管在之前很長一段時間裡,他在其他房主眼裡都是很受歡迎的租戶。

這也僅僅是問題的一個方面:那些Airbnb平臺最為依賴的、能夠提供房子的房主,同樣也可能在沒有得到任何正式解釋的情況下被禁止使用該平臺。

房主Kelly Kampen就遇到了這種情況,他也被毫無理由地禁用Airbnb平臺。

在被禁之前,Kampen已經收到了「超過356個5星好評」,且在兩年多時間內為超過700名租戶提供過房子。

可這又有什麼用呢?

Kampen在Medium發表的文章中說道,自己曾是Airbnb平臺的忠實用戶,曾通過很多很多方式向其他房主/租戶推薦使用該平臺。但Airbnb從未對Kampen的文章做出任何回應,但Kampen在文章中截圖顯示自己的賬戶的確被Airbnb公司屏蔽,儘管自己的服務曾廣受好評。

Cunningham和Kampen如果想要繼續租入/出租房子,就必須重新使用另一個Airbnb的競爭平臺。在喪失了自己過去兩年多時間內建立的信譽的情況下,他們不得不重新開始在新平臺建立自己的信譽度。

這再次表明,當這些共享經濟中的大公司「獨佔」所有關於用戶信譽的信息時,這使得新企業進入共享經濟變得困難重重。

當然,如果大公司的用戶信譽資料來源於自己提供的多重服務,那麼他們也太可能會對長期用戶採取這樣嚴厲的措施,也不會任由自己從前的超級用戶在其他平臺使用這些信譽數據。

05

「共享經濟的重點並非共享」

2015年,《哈佛商業品論》出版了一篇題為「The Sharing Economy Isn』t About Sharing at All(共享經濟的重點並非共享)」的文章。

儘管標題也許有些嚴苛,但文章主要是反駁一個流行的觀念(至少當時很流行),即認為共享經濟背後得以一個主要驅動力是人們渴望與他人進行社交,樂於與他人「共享」。

但這篇文章認為將共享經濟稱為「an access economy」更合適。

「這是一種經濟上的交換,而消費者做追求的就是實用價值,而不是社會價值。」

在思考共享經濟的未來發展中,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區分,因為共享經濟與傳統行業向消費者推銷的方式完全不同。

在過去,消費者總是會關注擁有權,而在共享經濟中,就會關注使用權。

這使得通過後者運營的公司面臨的競爭少得多。例如,絕大多數選擇共享經濟的人並不關心產品本身的品牌。他們只是希望從A點到達B點,並不大關心是Uber或Lyft送他們到目的地。

儘管用戶對嘗試新服務持開放態度,但新公司依舊處於不利地位。新公司與更成熟的公司競爭的選擇要少的多——這些公司已經擁有自己的信譽資料庫了。

正如上文第二點提到的,缺乏競爭將導致共享經濟的各個領域都出現壟斷現象。這個問題反過來將削弱整個共享行業,反而催生出和傳統商業中一樣的公司企業。

作者:Layer Protocol

編譯:H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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