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劉見多是祁門縣交通運輸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在其舅舅葉爲舟(另案處理)擔任祁門縣委常委、黃祁高速公路(祁門段)指揮部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期間,劉見多通過舅舅職務便利,幫助他人到黃祁高速公路項目工程銷售水泥、碎石,從中受賄70餘萬。4月2日,劉見多被歙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5萬元,贓款沒收上繳國庫。

4月2日,歙縣人民法院對劉見多受賄案公開開庭審理,劉見多認罪、悔罪,且在接受監委機關審查時主動交代了未被調查機關掌握的其他罪行構成自首情節,且案發後全部退出了贓款。法庭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據瞭解,黃祁高速公路是2009年開工,2013年完工的。從2008年到2013年,葉爲舟擔任祁門縣委常委、黃祁高速(祁門段)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等職。

據公訴機關指控和法庭審理查明,劉見多1975年出生,和汪某某合夥辦過沙場、拍賣過土地等,在黃祁高速公路建設期間,劉見多利用其舅舅葉爲舟的職務便利,並通過葉爲舟的幫忙,介紹汪某某把水泥銷售到黃祁高速公路項目路基11標、路面3標,汪某某按每噸水泥給劉見多好處費5元,而且,進入其他未經其介紹的標段銷售的水泥,也按這一數額給劉見多錢,汪某某總共給了劉見多42萬元。

劉見多和張某某是“發小”,從小一起玩大的。通過劉見多和葉爲舟的幫忙,張某某將碎石銷售到了黃祁高速公路項目的路基7標、路基9標,根據碎石銷售利潤分一半的約定,張某某共給了劉見多28.5萬元。此外,通過劉見多,葉爲舟還爲汪某某等在結算貨款等方面提供了幫助。

收受的這些錢由劉見多保管,其中一部分給葉爲舟買了手錶、電動門、車、進口相機鏡頭、支付車保險和修理費等,還答應等葉爲舟退休後給其買一輛轎車。

公訴機關認爲,劉見多幫汪某某、張某某介紹工程項目,從中收受好處,是因爲葉爲舟的權力影響力,葉爲舟也從中幫了忙,葉爲舟屬於同謀。期間,葉爲舟作爲祁門縣委常委、黃祁高速公路(祁門段)副總指揮和辦公室主任,在其中起到關鍵作用。葉爲舟還收受了高速公路的部分項目部負責人的錢物(另案處理)。在此案中,劉見多和葉爲舟是故意共同犯罪,劉見多是從犯,葉爲舟是主犯。劉見多的行爲,害了自己,也害了他舅舅葉爲舟。

2018年11月21日,劉見多被徽州區監委從家裏帶走,依法留置審查,劉見多到案後,主動交代了監察機關還沒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實,有自首情節,主動退出所有贓款,認罪態度較好,在量刑上有從輕、減輕的情節。

庭審中,劉見多對起訴書指控內容沒有異議,認罪、悔罪,在最後陳述時稱自己因爲不懂法,走上了犯罪道路,非常後悔和自責,也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其是家裏獨生子,母親身體有病。希望法庭能寬大處理,予以從輕減輕處罰。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關聯閱讀:葉爲舟已雙開並移送司法

2018年9月28日,黃山市紀委監委消息稱,祁門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葉爲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19年1月,葉爲舟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07年3月到2011年1月,葉爲舟擔任祁門縣委常委。2011年1月到2012年12月擔任 祁門縣政協主席(期間,前數月有縣委常委職)。2012年12月到2018年9月擔任祁門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9年1月22日,紀委監委發佈葉爲舟被開除黨籍、公職的通報中,稱葉爲舟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旅遊攝影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接受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和事實;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財物、禮金,數額巨大;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司法活動;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之便,索取和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併爲他人謀取利益,侵吞公款,數額巨大,涉嫌受賄、貪污犯罪。 通報稱,葉爲舟將公權力淪爲謀取私利的工具,與親屬結成利益共同體,大肆索取收受衆多管理服務對象的財物,破壞了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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