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百善孝為先」、「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之說,代孕為那些無法孕育自己的後代,而又不願意收養他人子女的夫妻,打開希望之門。這一技術的誕生確實為一部分患者夫婦挽回終身遺憾,但是卻打破了傳統的生育觀念和生育秩序,因此自問世以來此項技術便引起激烈爭論,力主非法者有之,堅持合法化者有之,孰對孰錯,錯綜複雜!

一、何為代孕?

代孕是建立在試管嬰兒技術之上,對一些各種原因不能自身孕育孩子的情況,如先天性無子宮、子宮切除、子宮畸形、子宮腔嚴重粘連、輸卵管發育不全、先天性卵巢發育不全等疾病,而不能承受懷孕的婦女,將受精卵子植入代孕媽媽子宮,由孕母替他人完成"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的過程。婦女代孕時需植入他人的受精卵子,精子與卵子在人體外的結合,必須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

現在代孕的種類有以下四種:

一、精子、卵子來自夫妻雙方借用代理孕母的子宮

二、精子來自丈夫,卵子由第三方捐卵志願者提供,用試管嬰兒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懷孕生育

三、精子,卵子均由第三方誌願者提供,用體外授精的方式(人工授精或者是試管嬰兒),由該代理孕母懷孕生育

四、精子由第三方誌願者提供,卵子由妻子提供,用試管嬰兒的方式,由代理孕母懷孕生育.

二、代孕「合法化」之爭

代孕的出現解決了不孕不育帶來的困擾,同時也對傳統提出了挑戰代孕改變了傳統生育方式。應對代孕協議和代孕生育進行法律規制,保護代孕母親、代孕委兒及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代孕是代替他人懷孕生育,即指女性接受他人委託,用人工生育方式為委託方生育孩子的行為.在這一行為中,為他人生育的女性通常被稱為代孕媽媽,委託他人生育子女的人被稱為委託方或委託父母。不能生育或者不願生育的夫妻均可藉助這種方式生育子女。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誰分娩誰為母親」是傳統觀念上親子關係認定的基準。代孕的最大挑戰是對這種認定標準造成的強大衝擊。然而目前需要進行代孕的不育夫婦不在少數。在不與社會公共利益相衝突的情況下,「少數人」的利益不能也無法被輕易忽視。

有人認為只要不孕夫婦和代孕者在有知情能力、信息提供充分的情況下都有能力決定自己的生殖行為。所謂「一個願打(出租子宮),一個願挨(金錢租賃)」,買賣雙方並無異議,既非脅迫,也無剝削,又未給他人造成不良影響,有何不可?

但更多的人對代孕可能產生的、給委託夫妻、代孕者、後代及社會可能帶來的危害表示擔憂:代孕 「出租」子宮,將自己的子宮物化變為製造嬰兒換取金錢的機器,導致生育和嬰兒商品化,給家庭和社會帶來了很多不良影響及倫理問題。

三、代孕的種種困惑

十月妊娠有著極大的不可預知性和不可控制性,因此存在著種種產生爭議的隱患:如果代孕者妊娠過程中出現嚴重併發症需要終止妊娠時如何處理?如果產下畸形兒及多胞胎時,委託夫妻會願意認領麼?如果不願意,代孕者又拒絕撫養的話,那麼這些鮮活的生命我們該將如何面對?代孕母親在醫院產下嬰兒,出生證上的母親姓名該是誰?和分娩記錄不一致該如何處理?

另外,代孕過程中一直困擾我們的問題:代孕母親和所生嬰兒的關係到底如何界定?在基因代孕的情況中,究竟誰是母親?如果委託夫妻和代孕者存在親屬關係,那麼情況將變的更加複雜。

2015年上海法治報報道:47歲女子花巨資找代孕,結果「胎死腹中」,人財兩空,滿腹怨恨;2014年,一對澳大利亞夫婦在泰國代孕,生下先天性愚型兒,據稱留給孤苦無依的泰國代孕母親獨自撫養,引起國際社會一篇嘩然,真假難辨。

以商業牟利為目的的代孕,如今一次又一次攪動法律和道德波瀾,觸動著人性倫理的底線,挑戰著社會法制的漏洞。醫學界也在尋求司法的支持,我們在拷問自己,現代中國是否已經具備了代孕的法律的條件,能保障婦女和子代的權益和安全?

四、代孕的相關法律問題

1、世界各國關於代孕的立法

鑒於代孕的倫理爭議較大,許多國家的法律都拒絕代孕,禁止商業性代孕更成為很多國家最終的選擇。即便在代孕合法的國家,一般也被較為審慎地嚴格管控。比如禁止商業化代孕和營利性中介代孕須由法院審覈批準等。

截至目前,允許代孕的國家有美國(部分州)、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荷蘭、印度、泰國、俄羅斯等國,而瑞典、加拿大、法國和德國等國家則立法禁止代孕行為。由此可見,世界各國對於代孕是否合法這個問題爭議還很大,實施的規範程度也不同。只有在法律可靠支撐的條件下,代孕纔可能安全實施。我國的法律體系準備好了嗎?

2、我國的代孕相關法律及現狀

我國對於代孕的態度非常明確,衛生部在2001年發布生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2003年制定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相關技術規範、基本準則和倫理原則》也明確禁止了代孕技術的實施。

雖然國家已經明令禁止代孕,然而這一規定卻很容易違反,因為其禁止的對象是國內醫療機構的醫護人員,禁止他們從事代孕手術。但是當事人完全可能找到非醫療機構和非醫務人員,祕密地進行地下代孕,或藉助地下中介去國外醫療機構實施代孕。目前由於市場的需求以及高額的利潤,使得非法代孕形成產業鏈,屢禁不絕。

在利益面前,似乎沒有人在意非法代孕的社會風險,尤其是那些非法代孕母親的利益。在這場黑市交易中,代孕女性最容易成為被剝奪、利用和欺騙的受害者。立法只代表了國家對代孕的立場,實踐中真正杜絕商業性代孕絕非易事。

四、結語

代孕猶如一把雙刃劍,它給一些不孕症家庭帶來了歡樂和希望,但這一技術引發的複雜的倫理、道德、法律問題,仍需要專業人員和政策制定者進行深度研究。是不問一切的全面禁止或放開?還是合理疏通,因勢利導,在全社會的監督下,合情合法的建立其正確的行為規範和實施途徑?代孕的現狀,有待於全社會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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