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的真正繳納者並不是企業,那只是代繳,最終買單的是消費者。所以增值稅稅率由16%下調至13%,收益最大的是消費者而不是企業。增值稅是企業收入之外的負債,這個最終的債務人不一定是企業,大概率不是企業!因此,增值稅稅率降低,對企業的收入沒有直接的影響。增值稅作爲價外稅,是由最終的債權人承擔。在企業間不斷流轉的過程中,這樣的負債僅代表一種符號,不斷轉嫁給下家,對企業的收入和利潤沒有任何影響!非出口型企業稅務費用降低0.5%左右,意思是每開具一百萬銷項,可少繳納5000元稅款。出口型企業受到打擊,退稅率直接降低3%,既每出口一百萬貨物,退稅減少3萬元。爲了維持競爭力,必須要求上游企業降低利潤。要麼減少訂單,要麼降低利潤。以大宗出口爲主的生產企業苦不堪言。

  考慮到不同企業的內部情況千差萬別,增值稅稅率的調整,可以讓那些居於強勢地位的企業壓榨相對弱勢企業,達到轉移增值稅稅負的目的,違背了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的初衷。每一次增值稅稅率調整,都導致每個產業鏈利益重新分配,讓強者更強,弱者更弱。增值稅是價外稅,理論上講,每一個環節的增值稅,都是企業從下一個環節代收並上交的,企業並不真正負擔增值稅稅款,增值稅最終是由消費者負擔的。商品在生產、流通各環節的增值稅最終的承擔者是我們消費人,既然稅率下降了,應該說作爲消費者所購商品應該降價。商品的價格由使用價值和供求關係決定的。商品最終能不能降價,購買者能不能得到實惠,也還要看這款商品的市場需求。在市場經濟充分競爭、滿足同一需求可以有更多選擇的情況下,相信商品會降價的。

  無論企業降稅降負,還是對於消費者降稅降價的判斷,基本停留在理論階段!市場價格因素衆多,且降價的幅度不會太大。對百姓生活的影響有限!降不降價,其實對百姓的影響不大!增值稅作爲價外稅,是由最終的債權人承擔。在企業間不斷流轉的過程中,這樣的負債僅代表一種符號,不斷轉嫁給下家,對企業的收入和利潤沒有任何影響!增值稅的最終債務人,實際就是普通百姓。百姓作爲最終的消費者,是增值稅的最終債務人,也就是增值稅的最終承擔者!增值稅是一種間接稅,也是一種可以轉嫁的稅收。轉嫁並不意味着100%轉嫁給了消費者,實際上是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分攤。至於誰分攤的多,那就要看雙方的議價能力。這個議價並不是坐下來一對一談判,而是供求雙方的態勢。貨物供給緊缺,銷路非常好,就可以完全把增值稅轉嫁給消費者。如果銷售不理想,爲了儘快回本,他就會選擇讓利,降低銷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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