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國石油管道建設項目經理部原總經理吳宏接受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河北省廊坊市監委監察調查。3月19日,中國石油思想政治工作部總經理曲廣學接受集團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陝西省監委監察調查。2月12日,中國石油規劃計劃部副總經理胡永慶接受集團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黑龍江省監委監察調查。2月1日,中國石油湖北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何瑞林接受武漢市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近期,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的這4起審查調查案件,涉及央企紀檢監察組、省監委、市監委。央企人員涉嫌職務犯罪,爲何由地方監委調查?以其中的何瑞林案爲例,可以看出國家監委、湖北省監委、武漢市監委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是如何按照監察法的規定開展工作的。

  中國石油湖北銷售分公司原總經理爲何由武漢市監委監察調查?

  時間回到2018年6月,湖北省監委收到國家監委發來的《關於指定管轄有關問題線索的函》,要求辦理何瑞林有關問題線索。2018年7月,湖北省監委經研究,將該線索指定武漢市監委辦理,並將該情況報告國家監委。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監察機關有權依法對何瑞林進行監察調查。2018年3月20日正式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把所有行使公權力人員納入統一監督的範圍,實現了對公權力監督的全覆蓋。何瑞林是國有企業管理人員,根據監察法第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何瑞林屬於監察對象,監察機關有權依法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各級監察機關辦理監察事項的職權分工十分明確。監察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了監察機關對監察事項的一般管轄原則。各級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管轄本轄區內監察法第十五條規定的人員所涉監察事項。監察委員會實行的是級別管轄與地域管轄相結合的原則,各級監察委員會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本轄區內的監察對象依法進行監察。“按照管理權限”指的是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比如,國家監察委員會管轄中管幹部所涉監察事項,省級監委管轄本省省管幹部所涉監察事項等。

  “根據一般管轄原則,紀檢監察機關應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屬地管轄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案件管轄。對於何瑞林這種工作地點在地方、幹部管理權限在主管部門的公職人員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湖北省監委並不當然具有對何瑞林所涉監察事項的管轄權。”湖北省紀委監委案管室有關負責人介紹,監察法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上級監察機關可以將其所管轄的監察事項指定下級監察機關管轄,也可以將下級監察機關有管轄權的監察事項指定給其他監察機關管轄。”這一規定確立了一項重要的變通管轄制度,即“指定管轄”。

  規定指定管轄的目的是對監察事項的一般管轄原則作出補充,實事求是、高效便捷地辦理監察事項。根據指定管轄原則,作爲上級機關,國家監委可以指定湖北省監委管轄。同理,湖北省監委可以將自己管轄的監察事項指定武漢市監委管轄。

  在何瑞林案件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負責哪些工作?

  2018年10月,中辦印發《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對加強紀檢監察派駐監督作出決策部署。《意見》提出,“對設立黨組的中管企業,將紀檢組更名爲紀檢監察組,由國家監委賦予監察權”。中管企業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後,國家監委賦予中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監察權,中管企業紀檢監察組代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依規依紀依法行使紀檢監察職能,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負責、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領導。

  按照有關規定,工作地點在地方、幹部管理權限在企業的監察對象涉嫌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的,中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認爲由地方監委調查更爲適宜的,應當及時與監察對象工作所在地監委協商決定。因此,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有對何瑞林予以黨紀立案及處分權限,並可以同湖北省監委協商決定對何瑞林進行立案調查。

  但是,國家監委指定湖北省監委管轄時,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黨組紀檢組尚未更名爲“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還不具有監察權。並且,何瑞林原工作地點在湖北省武漢市,其涉嫌嚴重職務違法行爲主要發生在當地。由此可見,國家監委當時將何瑞林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問題線索交由原工作地點的湖北省監察機關調查則更爲適宜。

  “何瑞林作爲央企管理幹部,按照一般管轄原則應當由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管轄,但考慮到其工作單位在地方,主要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發生在湖北省,國家監委指定由湖北省監委管轄更便於案件調查工作開展,節省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一位工作人員說。

  “根據國家監委相關規定,對於交由省級監委調查的監察事項,省級監委可以自行調查,也可以指定給下級監委調查。考慮到何瑞林原工作地點主要在武漢市,地方監委能夠通過採取留置等調查措施使監察事項得到高效辦理,有利於對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的調查工作,因此湖北省監委將該監察事項指定給武漢市監委。”湖北省紀委監委案管室負責同志解釋說。

  對於該起指定管轄案件,湖北省監委定期將該案的辦理進展情況報告國家監委,並要求武漢市監委在辦理中加強與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的溝通匯報,建立信息通報機制,適時提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對何瑞林給予黨紀立案,確保該案在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前,完成相關黨紀政務處分。

  “中管企業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後,我們將承接好賦予的監察權,進一步加強與地方紀委監委的溝通聯繫,建立健全新體制下中管企業與地方紀委監委協同開展日常監督、審查調查的相關機制,推動形成監督合力,推進集團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有關負責人說。(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馮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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