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對拐賣人口的罪犯如此包容,而對販毒的罪犯如此嚴苛,兩種罪行都是喪盡天良的,就罪犯所造成的危害成都自己手段的惡劣,都是一樣的,為什麼就不能拿出禁毒的力度來打擊拐賣呢?量刑上的差距怎麼就這麼大呢?


官員家孩子又沒人拐


除了歷史和政治原因外,還有:

拐賣人口成本低,幾乎人人都可以,一抓也不會是一窩。聽過拐賣少女的人反被少女拐賣的故事嗎?

搞了一樁還是會有另一樁。

禁毒就不一樣了,制毒需要原材料。原材料銷毀就根除了。


打拐力度不是不大,而是難度太大,不容易出效果。你很難判斷一個孩子是不是拐來的。即使你知道拐來的,也很難摸到上線和孩子的來源。但是!但是人口資料庫建立起來以後,孩子出生之後的指紋、血型都會入庫,並伴隨你一生,打拐會簡單的多。


可能沒有影響到政權穩定性?如果毒販做大了參考墨西哥毒販,

怕罪犯殺害被拐賣人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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