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3 21:4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有位92歲的江姓老婦,在4年前將亡夫留下的600多萬遺產交給兒子保管,並口頭囑咐兒子需分遺產給他的2位親妹;結果之後兒子非但沒有分財產,也沒有給老母親扶養費,2名女兒也因為沒有分到遺產而拒絕扶養,最後老母只好將3名兒女告上法院,一審全部勝訴。

綜合媒體報導,江姓老婦的丈夫在6年前過世,留下700多萬的遺產,因為丈夫生前曾告知江婦要把錢分給子女;故她在4年前請兒子提領600多萬元,讓他代替父親分配遺產,但是兒子說不要太早分錢給妹妹而留用,之後也沒有再把錢拿出來分給妹妹們。

江婦把財產交給兒子後,身邊沒有留生活費,結果兒子不願付扶養費,女兒們則認為兒子獨吞遺產,扶養費應該他出也拒付;江婦因此成了獨居老人,生活毫無尊嚴,最後憤而控告子女,去年對兒子打官司勝訴後,今年再向女兒們提出告訴。

法院審理時,2名女兒認為媽媽偏心,爸爸留下的遺產她們應該1人分200萬,但媽媽當年沒叫哥哥分錢,如今哥哥吞了遺產卻不扶養母親,現在又要她們付錢並不公平,況且媽媽名下尚有價值500多萬元的土地可以養老,主張應由哥哥一肩擔起扶養責任;不過法官認為,江婦把遺產交給兒子保管是丈夫生前交代,兒子沒分遺產並非她的過錯,不能與子女的扶養義務混而一談,而且江婦名下的土地都是持分,無法分割變賣,再加上江婦確實體弱多病,子女必須盡義務;最後桃園地方法院裁定2個女兒應每個月各付1萬2000元扶養費。

  • 兒子獨吞財產,也沒有給老母親扶養費,2名女兒也因為沒有分到遺產而拒絕扶養,最後老母將3名子女告上法院,一審全部勝訴。(資料照)

    兒子獨吞財產,也沒有給老母親扶養費,2名女兒也因為沒有分到遺產而拒絕扶養,最後老母將3名子女告上法院,一審全部勝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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