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不知道這位 留學於馬里蘭大學的女留學生知道了 這個消息以後是否還認為 「美國空氣是香甜的」???

在美國校園出現槍擊案這不是第一起了,學校本來是安靜、友善、團結…的地方,但是!在美國這種 槍支泛濫成災的國度里並不是個別事件。根據美國法律,這次槍擊案的男孩兒15歲不得擁有槍支,又但是!美國成年人只要沒有所謂的「犯罪記錄」就可以合法擁有槍支,某些州甚至允許 合法擁有槍支者 大搖大擺的扛槍上街!這種情況除了以色列這樣高度緊張的國家以外,其他正常國家絕對不允許!而美國允許擁有槍支美其名曰是 為了「暴力平衡」,言外之意就是 :歹徒擁有槍支而好人也擁有槍支,這樣的話,歹徒就不能肆意妄為了!

這次槍擊案的男孩的槍有可能是他父母的,更有可能是是在 學校里賣的黑槍,在美國只有 富人區的學校才會有持槍保安、校園內外有警察…學校才有較為安全的保障。而窮人區學校不能說沒有,但是 安保警力卻非常缺乏,這類學校由於 校園暴力事件經常發生,在校學生普遍沒有 安全感,學生為了自保,私下購槍行為屢見不鮮!去年的一部比較賣座的美國電影《軍火販子》裡面那個 胖子,現實中確有其人,他16歲就在學校里賣槍…。

15歲左右孩子正是 青春叛逆期,做出一些過格的行為在任何國家都有,也是令學校和家長頭疼的問題,但是在其他國家獲取槍支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即使這類「問題少年」出格也不至於 動槍,但是美國這種「擁槍合法」的國家,出了這樣開槍打死2人、傷7人的案件,人們除了嘆息以外,幾乎不可能出現「痛定思痛」加以反思改善的事情!原因就是 「槍械文化」已經深入到 美國人的骨髓,就是 政府想「禁槍」,不但軍火商反對,「好人」也會反對,理由是:把好人的槍「繳械」了,壞人會更加猖狂!

從上面的美國人各種合法「持槍」理由來看,這類校園槍擊案還會有下一次!

這位 小仙女拿的不是玩具槍,是特意為女孩兒們塗上粉顏色的 真M4卡賓槍。這兩位小男孩是不是更小一些?似乎在十歲左右吧?正在使用 雷明頓M24狙擊步槍民用版。熟練的用通條清理 槍管

這樣的槍械文化,類似「精神鴉片」!從兒童時代抓起和繼承的國家,怎麼會 禁槍?我看,校園槍擊案還會出現,出了 死傷者家屬流淚以外,起不到任何驚醒社會的效果!


在頻發槍擊案造成多人傷亡的形勢下,美國政府只是對肇事者該抓的抓,對受傷、死亡者該救治的救治,該慰問的慰問,卻無法從根源上解決槍支泛濫、濫殺無辜的問題。

美國獨立得益於私人有槍,就把公民擁槍合法化,寫入了憲法,目的主要有:讓公民可以用槍對抗暴力、腐敗的政府,當政府的行為侵害公民的權益時,公民可以用槍來反抗。其次是公民用槍來制衡人與人之間關係,當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可以用槍來維護權益。再就是公民擁有槍支,可以幫助國家扺抗外來侵略。

以上原因出發點都是好的,隨著時代發展,最重要的是軍火商的利益利用了合法擁槍,巨大的軍火利益令美國難以禁槍。每次總統選舉,也總能在背後看到軍火商的影子,暴利驅使下美國也不願捨去這塊蛋糕。

美國槍支問題,是體制機制的根源問題,無法調和解決。美國也只能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公民合法用槍和自我保護能力,但這些指施在有國際國內變化動蕩時,人的怨氣會使人衝動,導致怨天憂人濫殺無辜。


謝邀!美國發生槍擊案早已司空見慣,無非是引起又一輪關於「擁槍」和「控槍」罷了!頂多再附帶著捎上美國要「分裂」了、美國要「崩潰」了的陳詞濫調。一段時間以來,只要美國國內發生點什麼事,就會聽到和看到「分裂」、「崩潰」這些字眼;只要世界上其它國家發生點什麼事,就會聽到和看到「美國搞的」、「美國人陰謀」等字眼。有時會想: 這不是自相矛盾嗎?既然美國已經要分裂了,已經要崩潰了!又怎麼還有那麼大的能量呢?關於槍擊案的問題,其實是美國國內一個法律框架內個體「尊嚴和生命」的死結。

根據描述,美國當地時間1月23日,美國肯塔基州一所高中學校發生一起造成2人死亡17人受傷的槍擊案,兇手為一名15歲的男孩。不用說,15歲的男孩屬於未成年人,不管犯罪性質多麼惡劣,即使是在國內也不會判處死刑,何況是在美國。這起槍擊案和2007年4月16日發生在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的槍擊案又有所不同。弗吉尼亞槍擊案造成的傷亡更大,這名韓裔兇手二次行兇,共造成33死、23傷的慘劇。另一個不同之處是剛剛在肯塔基州發生的槍擊案兇手,年齡更小。這就不能再以「歧視論」來解讀了!我覺得把一切都安在「歧視」上不能令人信服。我認為有兩個因素。一是老生常談的「心理教育」問題;二是法律的「縱容」。給未成年人機會是現代文明進步的體現,但卻不應該是他們剝奪別人「生命」權的護身符。很多犯罪的未成年人自小就受「殺人不會被判死刑」的心理暗示和引導,不知不覺中形成了錯誤的「道德觀」,久而久之就不知道尊重別人的生命權了。這也是未成年人犯罪多發的一個重要原因。

至於「擁槍」和「控槍」問題,我認為這不單單是一個法律問題,其實是個體「尊嚴和生命」的哲學問題。「槍」只不過是犯罪的工具,有可能會擴大傷害,但卻不是製造傷害的原因。美國允許「擁」槍,它的法律內涵是為了「保護個體尊嚴免受公權力的侵犯」。而這種尊嚴免受侵犯的方式又可能會造成無辜生命的被傷害。也就是說,這兩者的價值到底哪個更大? 擁槍論者認為「免受公權力侵犯」的價值更大,而控槍論者以為「使無辜者免受傷害」的價值更大。這就不可避免的形成一個「死結」,也是美國「擁槍和控槍」爭論不休的癥結所在。我個人觀點是,在狹義上,「使無辜者免受傷害」的價值更大。在廣義上,「個體尊嚴免受公權力侵犯」的價值更大。如果能找到一種盡量使無辜者少受傷害的方式,「擁槍」也無不可。

不管是否擁槍,不管在哪個國家,意外的傷害案件隨時隨地都會發生。對無辜者被傷害,也只能表達同情。這就是現實。


美國的槍擊案是一個大問題,是由美國這個特殊社會決定的一個「頑症」,幾乎無解,而且還會愈演愈烈。

校園作為一個教書育人的地方,本來應該是一個知識的殿堂,是學生們獲取知識的聖地,可美國由於在社會上存在著大量的槍支,幾乎人手一槍,而且持槍還不受控制,在一個人人都是「槍手」的社會裡,校園也不可能是一方凈土。

一言不合就拔槍相向,這是美國社會特有的現象。而步槍協會對此的推波助瀾更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們可以確定,美國社會槍支泛濫想像會愈演愈烈,由此最終導致美國的最終分裂分解也說不定。


看到了新聞報道,很正常,因為人家憲法規定吧,美國人擁有持槍自衛權力。沒有去研究他們憲法,只知道,誰也沒辦法。好像誰也不敢得罪軍火大佬們,只能讓大家自己注意了,多求上帝保佑了。顯然,擁槍絕對是不合理的,無論說的多麼好聽,殺人武器隨便買賣,能是好事嗎?不是好事卻可以大行其道,甚至有人吹成最好典範。仔細分析,不過是資本不擇手段、追逐利益的鐵律罷了。為了利益利潤,可以把那麼許多人送進陰間;難怪馬克思二百年前就說,資本自從來到這個世上,就帶著血和其他骯髒的東西。


美國校園頻發槍擊案是對學生攜帶槍枝進校園管理不嚴造成的,比如學校大門安裝安檢設施後,學生還能帶搶枝進校園嗎?學生會有槍枝呢!因為家裡面有,是父母親買的,美國憲法規定國民可以擁有槍枝自衛。大街小巷賣槍店尤如雜貨店,美國還有很多槍枝協會,年滿十八歲的青年便可購買槍枝,擁有持槍證,參加協會俱樂部設置的訓練靶場從事射擊專業訓練。美國長槍黨協會擁有二億多會員,是總統選舉時必須儘力拉攏的票倉,你敢抬出禁槍法案嗎?


  • 同情而且憤怒
  • 我覺得事情的根源不在於禁槍不禁槍的問題,而在於如何更好的防止校園暴力
  • 當然我們需要承認的是有搶的存在導致破壞力增大,所以這並不是一件好事情
  • 另外,校園暴力還有更多的維度,比如同學之間的欺凌與鬥毆,中國因校園暴力死亡的學生每年也是一個大的數字
  • 維護校園和平穩定,採取更多的措施,而不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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