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青年跨域就業津貼
初次求職的青年朋友與失業勞工朋友,是不是曾遇到求職的地方太遠,但是居住地附近又沒有適合的工作機會,除了需要額外負擔交通來回的費用,可能還要負擔租屋費用,別擔心!政府提供「勞工/青年跨域就業津貼」讓大家可以安心就業,就讓小編為大家介紹。
一、勞工跨域就業津貼申請對象:
(1)失業期間連續達3個月以上或非自願性離職之失業被保險人。
(2)失業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3)經「就業諮詢」,評估其有需要。
(4)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二、青年跨域就業津貼申請對象:
年滿18歲至29歲青年,初次跨域尋職,於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且推介或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者。
三、勞工/青年跨域就業津貼申請單位:
「失業者」、「未就業青年」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推介地點與其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者,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依需求發給勞工/青年跨域就業津貼。
四、勞工/青年跨域就業津貼類別及補助金額:
(一)求職交通補助金:每人每次得發給500元,領取之求職交通補助金,以4次為限。
(二)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此補助金最長發給12個月。
1、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者,每月發給1,000元。
2、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者,每月發給2,000元。
3、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70公里以上者,每月發給3,000元。
(三)搬遷補助金:以搬遷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發給30,000元。
(四)租屋補助金:自受僱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12個月。
※若對上述資訊有任何疑問,可洽詢就近的就業服務中心或勞動部就業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777-888 (24小時)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