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硬」起来了!容积奖励总量将限缩
好房News记者冯牧群╱新北报导

新北市浮滥发放建筑容积的乱象有望终结,按都市计划法原规定,建商可于法定容积外增加的容积种类繁多,虽然个别增加容积定有上限,却无总量累计上限管制,导致总容积失控,影响环境品质。修正施行细则后,都市计划法将有奖励容积上限,不再让建商予取予求,造成环境负担。 容积总量管制上路后,滥发奖励容积的乱象将得以终结。

监察院曾纠正新北市指出,都市容积缺乏总量管控机制,各式奖励容积的累加竟无上限规定,导致都市计划法基准容积率制度名不符实,无法发挥成效等情,中央主管机关内政部督导不周。因此,新北市修正规定建筑容积奖励项目及额度,应创造环境效益、永续性并达成公共利益。 新北市城乡发展局指出,新北市于都市计划法施行细则规定,奖励额度应依据各奖励项目可创造的环境效益及永续性订定,另外开发者应尽的义务应与奖励加以区分,且奖励不得重复计算,所以针对与绿建筑重复计算的开挖率奖励、防灾奖励等,在新法上路后皆停止适用。

建商在基地申请绿建筑、降低开挖率及防灾退缩,大部分都是为了争取建筑容积奖励,但基地提高容积后,不但没因容积取得成本降低而调降房价,反倒仍依市价销售,甚至开价更高。容积提高已对都市环境造成负荷,申请案件越多,负荷就越重,奖励制度有必要全面检讨。

城乡局补充,一定规模以上的大型基地,未来须达到银级绿建筑标准,让取得绿建筑成为建商的义务,另要求须设置1/2绿能屋顶,目的在于提升建筑及都市环境永续。

高源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所长陈碧源认为,容积滥发的状况在新开发区相对严重,开发商无上限取得容积奖励后,区内公共设施并没有相对应增加,不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容积总量管制实施后,可能意味由政府做庄的容积银行即将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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