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水城市 建蔽率調降5月上路

 

〔自由時報記者黃邦平/新北報導〕新北市擬定「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建蔽率調降十個百分點,降低綠建築容積獎勵,取消基地保水、防災退縮容積獎勵;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強調,這些項目將視為義務,不再以獎勵當誘因,預定五月一日實施。

城鄉局代理局長邱敬斌表示,過去各縣市均依內政部訂定的「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管制土地,無法完全因應各地發展特色,趁改制為直轄市,訂定專屬新北市的施行細則,也納入新北市的都市規劃構想,從民國九十九年起經過多次研商修訂,也邀請專業公會討論,務必讓法令確實可行,發揮引導都市發展的功能。

他舉例,都市計畫商業區容積率高,但住宅商品比較好賣,有些建商就在商業區蓋住宅,當成豪宅賣,卻讓都市計畫中的商業機能喪失,未來將予以規範,將與工務局討論實際的做法,例如商業區住宅超過住宅區容積的部分強制保留商業使用,或比照工業住宅經驗要求建商繳付保證金。

施行細則中也因應全球氣候變遷、極端氣候影響,納入「透水城市」理念,住宅區建蔽率由六十%降為五十%、商業區由八十%降至七十%、工業區由七十%降為六十%,並規範空地透水率須達八十%以上,讓土地有涵養水源的空間,降低暴雨積水的機會,並為因應高齡少子化趨勢,增加鼓勵開發者提供老人活動設施、老人安養設施、公共托育設施、社會住宅或產業育成設施,給予容積獎勵。

邱敬斌說,容積獎勵也作了調整,像一定規模(樓地板面積三萬平方公尺、基地六千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開發,至少應達綠建築銀級標準,達黃金級或鑽石級綠建築的容積獎勵也調降,「基地保水」、「防災退縮」容獎都停止適用,希望開發商爭取其他項目容積獎勵。相關規定預定四月廿八日公告、五月一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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