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張喜斌 統籌/劉姝蓉】4月2日,雞西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春雁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悉,其被指犯“四宗罪”。此外,其罕見被批“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值得注意的是,這一說法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還是首次出現。

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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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長犯四宗罪今被“雙開”

4月2日上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雞西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春雁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據悉,2018年12月15日,雞西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春雁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資料現實:周春雁,男,漢族,1964年2月生,黑龍江雞西人, 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畢業,在職大學學歷,高級政工師。1980年10月,周春雁開始在牡丹江商業學校財會專業學習。

1982年8月開始,周春雁歷任虎林縣商業局會計,虎林縣人事局科員,虎林縣新興鄉副鄉長,虎林縣太和鄉經管會副主任,虎林團縣委副書記,虎林團縣委書記,虎林縣寶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虎林市偉光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虎林市東風鎮黨委書記,虎林市糧食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虎林市糧食局黨委書記、副局長,虎林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04年11月,周春雁任雞西市信訪辦黨組書記、主任。此後,歷任雞西市恆山區委書記,雞西市農委黨委副書記、主任,雞西市農委黨委書記,密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密山市委書記,雞西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2019年2月,其被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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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見被批“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雞西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周春雁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周春雁擔任密山市政府市長,密山市委書記,雞西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爲掩蓋自身違紀違法問題,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操辦婚慶事宜並藉機斂財;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影響爲親友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地產開發、工程承攬、煤炭銷售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周春雁身爲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觀念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把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淪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扭曲政商關係,嚴重破壞任職地區營商環境,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規定,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在黨的十九大後仍頂風違紀,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春雁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黑龍江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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