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在今年正式進入高齡社會,而在九年後將會邁入超高齡社會,老人照護絕對是無法避免的問題,不過這幾年來發生的長照悲劇、因照護而必須請假或被迫離職的狀況都不在少數。

 

所以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呼籲,勞動部可以仿效日本研議93天的「顧老假」,讓在職照顧者可以有充分的時間和資源來照顧家人,使長照服務變得更有彈性,也減少因照顧而離職的人口。

 

目前日本的「顧老假」是每位老人不論子女人數,終身93天,子女可以分三次使用。適用的對象為工作滿一年的勞工,而薪水的部分則是由僱用保險給付六成薪水。

 

臺灣的現行法規中,針對公務員有一個「侍親假」。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65歲以上)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可以申請留職停薪,期間以兩年為限,必要時得再申請延長一年。

 

在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有一個「家庭照顧假」,對象為一般勞工及公務員。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不過全年以七日為限,須併入事假來計算,且事假期間不給工資。

 

(首圖為示意圖 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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