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時少女年僅13歲

補習男教師涉嫌分別於2015年和2017年兩次與同一名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控兩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案件原定本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因控方處理新文件需時,法庭將案件押後5星期至11月26日再提堂,期間容許被告保釋外出。

案件押至11月26日再提堂,被告准保釋外出。 資料圖片

34歲被告徐志榮被指於2015年12月8日在觀塘偉業街美嘉工業大廈內,與當時僅13歲的女童非法性交,及兩年後2017年5月8日與同一名當時15歲的女童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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