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革命以前,许多人早在呼吁教会改革,但无人敢强出头,越俎代庖,破坏原来的大社会框架和运作程序。文艺复兴时代是个罪恶多端的时代,但也是后来被封为圣人数目极多的时代;在艺术方面表现杰出的更不必说了。这些人都是在自己的岗位和能力范围,设法对社会有点实质具体的贡献,不妄想凭匹夫之勇扭转乾坤。米开兰基罗也关心世局。在一首诗中他说:「被不幸和耻辱包围,只有睡眠香甜,变为铁石尤可羡。不要看,无所知,幸福无边。莫要把我唤醒,请你小声肆言」。

马丁路德及喀尔文在神学理论方面的见解,是以传统原罪学说为前提。但原罪学说是入世的基督教义向希腊厌世心情投降的产物;可想而知,他们在理论层面并未恢复福音精神。这事只想说明宗教革命与政治的关系。事实上路德的宗教改革运动,很快变成了政治事件,其政治意义远大于宗教意义,其直接效果是促成了民族主义的政治革命。这不是路德的初意。但要知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是偶有现象;在发动大型运动之前该有心理准备。

宗教革命是由所谓「赦罪券」事件引起的。中文这个名词意义有点不清。传统教义认为罪恶有两层破坏作用:一是破坏人与上帝之友好关系,一是对客体世界之破坏。只有所谓「大罪」破坏人神之友好关系,并且须经由告解方能与上帝恢复友好。但是由告解得到的宽赦,并不包括罪人对客体世界之破坏应负的补偿责任。这层责任称为「罪罚」,只能靠各种善工偿清,如守斋朝圣等,捐献也是方法之一;否则便得死后在炼狱受相称的处罚。有大罪而无悔意者,则在地狱永远受罚。

为鼓励信徒行各种善工,教会有时在某些善工上附加罪罚之宽赦,天主教称之为「大赦」(indulgence)。教宗良十世为了完成罗马圣伯多禄(彼得)大教堂的重建工程,派人利用大赦观念在德国募捐。负责人为了业绩,讲解大赦时多有夸大不实之论。一五一七年路德公开提出九十五项异议,立刻引起了广泛争论。

在路德之前早有人反对大赦观念,但过去无人因此被教会判罪。罗马的调查拖了三年时间。路德在这期间陆续发表的言论,与传统思想的距离愈来愈大。决定当时政局走向的观念有两个,都是关于权威问题的。第一,他强调上帝子女的自由,人得救不必透过教会。第二,他鼓吹各地方教会,摆脱罗马的管制,由各地世俗政权支配。

当时支持路德的人各怀鬼胎。各王侯是为扩张自己的权势,摆脱教宗及皇帝的牵制,没收教会财产。平民及低级教士希望改善自己物质生活条件。在思想界大部份是为争取思想和言论自由,所以很快分成了许多教派。

在一五二0年前后已经开始有零星暴力事件发生,教会的财物等遭到破坏。一五二四年发生了大规模暴动,史称「农民战争」;实际参加行动的「也包括了市民,下层骑士及(下层)贵族,还有新教徒的激进(领导)分子」(历史月刊,五十九期)。

无论从什么角度考量,路德都不可能支持暴动。但是他的性格又不够冷静,竟然毫无保留地要求王侯以武力镇压。被屠杀的起义群众据估计有七万五千多人(上引月刊)。一一五五年各国达成奥古斯堡宗教和约:「是谁的国,信谁的教」,政冶大局暂时稳住了阵脚。后来各教派之间又发生了所谓「三十年」宗教战争(一六一八至四八年)。英国清教徒与国教之冲突及随后的政变,也属于这串骨牌效果。最后希特勒屠杀犹太人时,也曾利用路德的反犹太人论著。

只动笔杆却两手血腥,大概只有马克斯能与路德一较长短。但马克斯的罪过较轻:在他的论述中,情绪化的煽动性语调并不很多。论蛊惑行动的能力,耶稣望尘莫及,在这位高徒前该感到惭愧。需要分析路德的动机吗?心地不坏但到处惹祸的人那里都有,难道惹祸多就值得敬佩表扬吗?

路德的民族意识很强。他曾感叹说:「没有国家比德国更受轻视。意国称我们为野兽;我们是法国和英国的笑柄……」。他把圣经译成德文,对德语之统一功德无量。但他巩固了德境四百余小国的独立权,使团结图强更难。

皆由选举产生的教宗及皇帝有时虽滥用职权,但也常化解国际冲突。联合国的立场绝对超然吗?各地方教会对当地政权,也常发挥现代在野党的制衡功能。当时的许多弊端,主要反而是因了双方高级人员之勾结。联合国及欧市之形成,各基督教派的合一运动,都在说明西方在走回头路。离婚后再破镜重圆,是社会进步的必经之路吗?但许多落后地区正亦步亦趋,重演欧洲的历史。(注:此文于民国82410日在台湾新闻报西子湾副刊发表,为《圣经今看》第201篇。)

(作者:刘俊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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