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国保期间,身障也有提供年金给付
在国保加保期间受伤或生病,其实国保也有提供「身心障碍年金给付」这项权益,可以持续照顾下半辈子的生活~这次就让红葵来带大家认识这项权益吧…
从上面的例子中,先帮大家归纳出「国保身心障碍年金给付」的两大要点:
1.申请资格:要在国保加保期间遭受伤害或罹患疾病,经诊断为重度以上身心障碍并领有重度或极重度身心障碍手册或证明,并且经评估没有工作能力
- 在「保国保之前」已经发生重度以上身心障碍,也能请领「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喔,详细说明可以参考 http://goo.gl/B8hT6N
- 有哪些情况会被认定为「重度以上身心障碍」,以及「无工作能力」要怎么评估,则可以进一步看劳保局官网 http://goo.gl/ZJIlim 的说明
- 注意:被保险人若符合上述身心障碍年金给付、身心障碍基本保证年金给付条件时,仅得择一请领
2.给付金额:每月发给金额用[ 月投保金额*保险年资*1.3% ]这公式来计算,如计算所得金额不足4,872元,也有最低保证可领 4,872元的保障
- 国保月投保金额自104年起为18,282元
- 为何我没有最低领4,872元的保障?例外情况看 http://goo.gl/CTJQWh
有些朋友可能会疑惑,领了「身心障碍年金给付」后,是不是就丧失国保资格了?又或者以后还能请领国保老年年金吗?
这部分请大家可以放心,在领取身心障碍年金给付的期间,还是可以继续保国保,而且保费会由政府全额补助,保险年资也会继续累积!年满65岁时,也可以选择改领老年年金喔~
但是基于社会保险给付不重复保障的原则,无论是同时符合国保身障年金与老年年金请领资格的人,或是同时符合多项社会保险身障给付的人,都仅能择一请领!
由于身心障碍年金给付的资格认定或是申请过程都会比较复杂,若有不了解的粉丝,也很欢迎大家拨打劳保局的专线服务电话(02)2396-1266 转分机 6022来进一步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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