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登記結婚首日臺北市同婚登記狀況。(圖/記者李毓康攝)

▲臺灣日前開放同婚登記結婚首日,在臺北市同婚登記狀況。(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政錄/北京報導

臺灣日前通過同性結婚專法,兩岸同姓伴侶能否也能互訂終身引發討論,對此大陸國臺辦發言人安峯山今天僅以簡短19字回應,表示「大陸實行的是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

針對兩岸同性伴侶如何結婚,據我方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日前解釋,兩岸同性伴侶將來也可依《兩岸人民關係條列》及《釋字748號》的精神,在臺辦理婚姻登記。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安峯山。(圖/記者陳政錄攝)

▲大陸國臺辦發言人安峯山。(圖/記者陳政錄攝)

不過,現行兩岸婚姻申辦的流程,雙方須先取得大陸頒發的結婚公證書,但大陸目前未開放同性婚姻,在相關行政配套措施出爐前,兩岸同婚還處於「卡關」的狀態。

今天國臺辦例行記者會上,媒體針對兩岸同性伴侶如何結婚、以及臺灣通過同性專法詢問陸方看法,對此安峯山表示,陸方有注意到了,但僅以簡短19字回應,表示「大陸實行的是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兩岸同婚的配套辦法,若未來以不須先在大陸登記,以「來臺登記制」方式成行,則按現行規定,大陸民眾必須出示經海基會驗證的「單身證明」文件。

▲現行兩岸結婚程序。(圖/海基會)

▲現行兩岸結婚程序。(圖/海基會)

由於過去該文件為防止假結婚,海基會在驗證時,都會加註「不得作為結婚用途」的註記,等於也無法用於同婚登記,因此海基會24日時,宣佈取消該「不可作為結婚登記」註記。

海基會發言人管安露表示,取消註記是希望讓驗證回歸本質,海基會不再規範文件用途,因此,只要結婚登記的權責單位認可,驗證過的單身證明也能適用於兩岸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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