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醫囑,並非不加思考地機械地執行,而是應該結合自己的專業知識,全面評估及覈對後規範執行。醫生也難免失誤,通力合作才能彰顯護士的專業價值......

你有過不執行醫囑的經歷嗎?臨牀工作三十多年,我有幾個沒及時執行醫囑的故事,在此與大家分享。

1

案例一

未執行醫囑:食物急性中毒醫囑:滅吐靈 10 mg 肌注。

1995 我還在一個鄉鎮衛生院上班,夏天的一個下午,一個患者拿着一支滅吐靈,按着肚子走進注射室。

一邊說:"趕快幫我打一下,我剛喫了快餐,噁心得直想吐,肯定喫進去的東西不乾淨。"

我說"這針還是晚點打吧,最好等你把喫進去東西全吐乾淨了,要是還覺得噁心再打!"

剛說完,門診主任走進來對病人說:"對!先別打針,這是催吐劑,能刺激着自己吐,先吐乾淨了再給你輸點液體。"又吩咐我帶他到急診室催吐。

還好主任先知道了,不然我還真不知道怎樣去與醫生溝通。

醫囑婉拒理由

此類喫了快餐後的食物中毒,一般都是喫了被細菌(如沙門氏菌、葡萄球菌、大腸幹菌、肉毒桿菌等)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

最常見的症狀時噁心、嘔吐、腹痛、腹瀉,食物中毒早期,多數食物還在胃裏還沒排空。

處理原則是及早用溫開水或其他催吐劑催吐,甚至洗胃,儘可能阻止有毒食物進入腸道,防止細菌與毒素吸收。

如果這個時候打滅吐靈,就會切斷有毒食物通過嘔吐排出的機會,從而使有毒食物進入腸道,加重病情。

2

案例

未執行醫囑:氨苄青黴素原液皮試陽性,醫囑改成免試,繼續打!

患兒是院長的侄女,6 歲,小兒肺炎,氨苄青黴素 0.5 g 肌肉注射(代注)。

由於代注處方上醫囑寫了皮試,儘管患兒家屬說昨天剛打過,我還是替她做了原液皮試。

二十分鐘後,看皮試局部皮丘明顯隆起,有紅暈硬塊,直徑大於 1 cm ,我對患兒家屬說,皮試結果陽性,不能打。

患兒家屬嘟嘟囔囔地去找醫生,沒想到的是,醫生居然說:"昨天剛打過,怎麼可能陽性?我幫你改一下,叫她們給你女兒打!"

然後就把皮試改爲免試,藥房開了注射卡,我拿到注射卡時說這針不能打的,患兒家屬堅持要打。

同科室的護士怕吵起來被院長批評,接過注射卡打了,打好囑咐患兒家屬旁邊坐 20 分鐘。

還不到五分鐘,患兒突然說身體很癢,護士連忙跑過去一看,患兒身體已經很多皮疹了。

患兒呼吸困難、臉色蒼白、呼吸困難……

幸虧搶救及時,患兒逃過一劫,事後我一直很後悔自己沒有攔下那個好心的護士。

醫囑婉拒理由

臨牀上氨苄青黴素遲發性過敏反應偶有發生,雖然根據護理有關規定,此例患兒第二天是不用做皮試的,然而也因爲偶合重做皮試,結果陽性。

本人認爲在皮試陽性的情況下,原則上是絕對不能注射氨苄青黴素的。

本人曾經歷過多例青黴素皮試陰性而注射後發生遲發性過敏反應的案例,所以在臨牀使用容易引起過敏藥物時,我們要特別注意各項規範。

3

案例

未執行醫囑:腸梗阻可疑,醫囑:小量不保留灌腸。

1996 年一個下午,一個六十九歲的男病人被扶進急診室,醫生很快來了醫囑:小量不保留灌腸。

我準備好物品,先去看了一下病人,看他臉色潮紅,口脣乾燥,痛苦病容,無精打採,體溫 38.7 度,脈搏 84 次/分,血壓 96/60 mmhg,呼吸 23 次/分,呼吸比較深,我問他:"什麼不舒服?"

他有氣無力地回答:"肚子脹死了,大便拉不出來。"

我又問他:"多久沒放屁了?"

他搖着頭咪着眼睛回答:"記不得了。"

我檢查了他的腹部,明顯膨隆,明顯鼓音,我對患者的兒子說"你爸爸不能灌腸,我個人覺得有腸梗阻可能。"

他兒子說:"那怎麼辦?"

我說"在我們醫院能查出原因能治療好當然最好,不然還是建議到上級醫院去就診。"

這事情後來就糊裏糊塗地過去了。很久後的一個早上,他兒子來找我,說是他父親七十歲生日,特意送些壽包子、水果來。

我問他:"你爸後來怎麼樣?"

他說:"後來診斷是急性化膿性胰腺炎,中毒性腸梗阻,幸虧你叫我們去大醫院,後來做了手術,雖然現在有糖尿病後遺症,命總算保住了,今天我爸爸七十歲生日,特意叫我來感謝你的。"

"好危險!"我寒寒地想,倘若當時我遵照醫囑做了小量不保留灌腸,後果不知道會怎麼樣!

醫囑婉拒理由

本例患者醫囑執行前,對他進行全面的評估,根據患者進急診室的狀態(扶進急診室)、主訴、生命體徵、面色、精神、脫水程度、腹部體癥結合自己掌握的腸梗阻知識,可以初步認爲有腸梗阻可能,原則上不明原因的腸梗阻禁忌灌腸。

腸梗阻患者,腸腔充血、水腫、變薄,腸管過度膨脹,腸腔壓力增加,灌腸可以導致腸腔壓力進一步增加,有穿孔的風險,導致腹膜炎。

本例患者平素經常便祕,使用通便藥物、開塞露等治療,這次使用後無效來就診自己要求灌腸。

4

案例四

未執行醫囑:原因不明的腹痛,醫囑:肌注強痛定 10 mg。

八月,鎮衛生院的門診夜班病人總是特別多,又進來一位一直喊肚子痛的女孩,陪她進來的男孩給我一支強痛定與注射卡,因爲是強痛定,我就多問了一句,"怎麼啦?"

女孩急急地說"每月來月經就肚子痛,這次晚來了一星期,痛得特別厲害。"

我突然覺得這針打下去不安心,就試着問了一句:"你會不會懷孕了?"

沒人回答我,他們互相看着對方,男孩的臉明顯地紅得厲害。

我問他們聯繫婦產科病房值班醫生來看一下好不好,他們同意了,我連忙聯繫門診值班醫生說明我的看法與提議,他同意聯繫婦產科值班醫生來會診。

婦產科醫生來了,她做了腹部檢查後說要做一個後穹隆穿刺,結果抽到了不凝血液。

女孩被婦產科醫生帶去病房了,後來進了手術室,我覺得我們都很好運。

醫囑婉拒理由

本例患者未婚女孩,值班醫生低年資男醫生,女孩每月有痛經,最嚴重一次在婦產科用過一次強痛定,效果特別好。

值班醫生也因爲病人多、患者自己要求、未婚男醫生沒進一步問月經史等原因下了醫囑。

筆者覺得打強痛定應該有特別針對的明確指徵,也出於職業習慣多問了一句,多了一個讓值班的婦產科醫生會診建議,無意中幫助了病人。

5

案例五

未執行醫囑:刑警副隊長的"醫囑"我沒有執行。

2003 年十月,我在市區一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上午九點左右,一位穿警服的男人一臉焦急來問我:"能不能到臨時牢房去給一位五天沒喫東西的犯人輸液?我們的臨時審訊室離你們單位很近。"

我嚴肅地對他說:"不可以!"

他依然焦急幾乎央求着對我說:"他是個重犯,我們怕出事,不能來醫院,你們辛苦出診一下好嗎?"

我說:"給你的犯人去輸液辛苦是小事,但醫療風險太大,五天沒喫了,人的整體情況不清楚,你們怕出事,我們也怕病人出事。"

"你真是個人渣!"他指着我的鼻子狠狠地說完,揚長而去。

我愣愣地待著說不出話來!

終於等到十一點下班了,我沒喫中午飯,直奔刑警大隊去投訴,找到他們隊長。

那個隊長和氣地說,那事他已經知道了,也已經向我們院長道歉了,順便也在這裏對我表示歉意,副隊也是因爲那犯人拒不招供同夥還想方設法自殺非常急躁。

我聽了那個隊長這麼說反而覺得自己很難爲情,連忙說我不投訴了。

婉拒理由

本例特殊患者,身陷臨時獄中,五天沒有進食,並且一定會因爲審訊而疲憊不堪。

因爲案情寢食難安,身心極度衰弱,五天沒進食的患者機體的電解質酸鹼平衡失調、身體重要臟器功能減退。

再說臨時監獄一定是沒有醫療搶救設備的地方,一旦發生輸液相關不良事故,一點應急的能力也沒有。

筆者曾經遇到一起醫療糾紛:一位 9 天未進食的九十歲老太太,家屬來本院臨終關懷維持生命,輸液沒半小時,患者心肺衰竭,後經各級領導調解最後街道補助三萬。

護理是一個平凡的崗位,作爲護士,我們存在的真正意義應該是幫助患者解除疾病帶來的痛苦,使其健康有質量地生活、工作。

當遇到有可能給患者帶來不良後果的問題醫囑時,應該積極地通過各種方式加以改正。

對於"嚴格執行醫囑"六個字的理解,個人認爲,應該先根據自己掌握的醫療知識對醫囑作出全面正確地評估後再執行,而不是不動腦子機械執行。

生命有限,願我們在自己的護理崗位上默默地竭盡全力,多一句問候,多一眼觀察,多一聲叮囑,也許能爲別人帶來不可估量的價值,也能使自己覺得生命更有意義!

"英雄不問出處,優秀當思緣由",決定你能走多遠、收穫多少認可的,是你的深度思考能力及責任心,即便身處基層衛生機構,紮實的專業基礎也會令人稱讚!你在工作中有類似經歷嗎?歡迎到留言區分享~

來源:護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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