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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天然氣,按理來說應該是執行統一標準,明碼標價。然而巢湖的張先生目前就遇到了這個問題。去年在巢湖購買了1000立方的工商戶天然氣,張先生稱,都已經開具正規發票了,十幾天後竟然還有工作人員找上門來,理由是「天然氣漲價了」!「這張通知的落款時間是12月10號,可居然提前知道12月12號的用量,這有點奇怪。」張先生說道,最讓他想不通的是:「即使他們的通知是12月10號發布的,可我是在發通知之前就買的天然氣啊,錢都交了,調價與自己無關為何要補差價?就像是油漲價一樣,在油漲價之前我加滿了油,油漲價之後難道加油站還要找我要差價?房價上漲,也讓我補差價?這個邏輯怎麼也說不通呀。」

合肥新奧燃氣發展有限公司(巢湖),該公司辦公室一名負責人稱,根據物價局的批文規定,要求該公司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全面上調非居民用氣價格。自11月1日起,全國上調冬季非居民天然氣站價格,物價部門要通過執行相關的程序,最終確定各地燃氣價格,這中間有個過程,所以纔出現了補差價的情況。巢湖市物價局,該局業務科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近期,他們接到了很多關於天然氣補差價的投訴。他表示,天然氣調價,在11月1日全國都執行了,可是省裏下發的調價文件,滯後了一個多月。他介紹,天然氣、電等都出現過調價消息滯後,很多市民不理解的情況,對此,物價局對每個前來諮詢的工商戶,都詳細解釋,對一些工商戶還表示了歉意。


這個道理我認為是講得通的,可能因為我也是 燃氣行業的。

目前,我國燃氣行業特別是對於城市管道燃氣用戶,執行的是:預付費系統,以現貨成交價格結算。

1、針對居民用氣受物價部門管制,以物價局批複的文件為執行起始時間。

2、在價格變動明確之前,你所支付的燃氣費用相當於預付款。

3、而你所購買的燃氣,此時你還沒有使用,只是一個虛擬量。

4、而你真正的使用量,只有當這天時間已過去,雙方對已經使用量都確認後,才具備結算的條件。

你所舉的例子,也正說明瞭這點:

你在加油站交錢支付購買燃油,你是不是已經把貨提走了,而並沒有存放在加油站的油罐裡面吧!也沒有等你慢慢使用吧。

你在燃氣公司交錢預付燃氣費的時候,你是不是沒有把燃氣都提走,放在另一個你自己專屬的地方存起來,供你自己慢慢使用?

道理就這麼一掰扯,就很容易理解 了吧!


現在都在農村實施煤改氣,政府每戶收叄仟元,那只是收了產料按裝費,不是你交了叄仟元燃燒氣費,這叄仟元是按裝成可以給你供氣,氣你自己拿??買給你接裝有氣表,每度多少錢結算,如果你是司機車是加氣的你給加氣工作人員??給你加氣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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