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傑 | 「有了冤情要公開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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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新京報快訊,中國科學院金屬研究所原黨委書記王忠明被判無罪 。

這位正廳級幹部從2013年6月失去自由至今,已經過去了五年多。2016年6月,瀋陽市瀋河區人民法院認定其犯受賄罪,一審判其有期徒刑7年。萬幸的是,瀋陽市中院二審刑事裁定:一審法院認定的王忠明受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新審判。

王忠明,1968年出生於河北,案發前任職中國科學院金屬研究所,擔任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副所長。任副所長時,分管基建。其中有個包工頭,叫陳建強,本來承包了研究所的小活兒乾乾,但是後來胃口變大,要干大活兒。他甚至告訴王忠明,自己上邊有人,如果不肯關照,那就小心吃苦頭了。

果不其然,不吃陳建強這一套的王忠明有麻煩了。瀋陽市檢察院直接帶走了王忠明,從頭到尾,全部是莫須有的構陷,雖然沒有致傷致殘的刑訊逼供,但是,另一種逼供方式同樣極具殺傷力,為了不讓妻女受傷害,他不得不做出虛假供述。

陳建強所說上邊的人在遼寧省紀委,目前還不清楚是誰。但具體辦案的人在瀋陽市檢察院。因為是莫須有的構陷,檢方的指控就破綻百出——

比如,王忠明認罪的12次訊問筆錄,從內容、結構到順序完全相同,辦案人員事先編好,然後粘貼複製的痕迹非常明顯。

比如,同步錄音錄像與筆錄內容幾十處不符合,證明王忠明的認罪筆錄,是辦案人員在憑空編造。

比如,判決書中,在40萬元賄賂款支付單位旁邊會註明該單位「不存在」,而又認定賄賂款由該單位支付。

再比如,幾名行賄人要麼出庭作證沒有行賄,要麼遠走他鄉避開是非之地,要麼深深自責後悔不已。

再比如,案發前的不實舉報跟非法抓捕、陌生人的簡訊、「大哥」 的詢問簡訊等,形成了有人故意構陷王忠明受賄的證據鏈條。

再比如,辦案人員公然威脅他說,你如果承認在工程上收過別人錢物,我們不再深究,否則就按工程款的2%給你算賬。

……

王忠明在控告信中,詳細描述了2014年6月20日他被帯到檢察院,至21日下年1點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前,瀋陽市人民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對他實施刑訊逼供,並以抓他的老婆和孩子相威脅,逼他承認受賄的情況。

王忠明說,辦案人員鄭偉,命令他兩手抱頭面對牆長時間蹲著,後來要求脫掉鞋光腳蹲,他因腿腳麻木多次栽倒時,每次都被連踢帯拽起來繼續蹲。辦案人員後來又命令他手抱頭在房間兩側牆壁之間蹲著走,每次走到牆壁前,必須做十幾個蹲起動作,做不標準就罰,不聽話就大耳光扇,做完一組蹲起,辦案人員就喊交待不交待,不交代就繼續蹲走和蹲起,持續地折磨。鄭偉還威脅他說:「拿牙籤扎你的雞雞和屁眼,並說那又驗不出傷,就算有傷,也跟痔瘡看起來沒區別」。鄭偉還用拳頭槌他胸口,並擰搓,說這是給「按摩、按摩」,並威助說他如果不認罪,就抓他的老婆,到時他們這些辦案的大老爺們好好給他的老婆「按摩、按摩」。辦案人員在逼他認罪時,說如果不認罪,就抓他的愛人,還要開警車到他女兒的學校,大張旗鼓地抓她了解情況。

……

王忠明「受賄案」,倒是沒有當地警方什麼事,都是檢方做菜,法院吃菜。面對一些需要法庭調查的關鍵證據,法院根本不聽辯護人的意見,就是不調查,也不調取相關記錄。法院這麼做的目的很明確,就是不讓檢方的謊言被揭穿。不知道瀋陽市檢察院偵辦受賄案是不是經驗太豐富了,以至於這麼明目張胆肆無忌憚敢於把一個廳級幹部構陷進去,居然毫無後顧之憂。

值得肯定的是,瀋陽中院一直很清醒,看出來一審法院存在糊塗之處。發回重審之後,9月17日,瀋陽市瀋河區法院重審後對該案進行宣判,認為被告人王忠明庭前供述存在反覆,庭審中否認受賄事實,在案部分證據存在疑點和瑕疵,受賄款來源去向不清又無其他證據佐證,認定王忠明犯受賄罪的證據未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因此公訴機關的指控不能成立。法院據此判決認定王忠明無罪。

王忠明無罪了,誰該有罪呢?——這才是我們強有力的追問。目前來看,至少是三方有罪,一是那個不地道的包工頭陳建強,二是那個幕後的省紀委領導,三是瀋陽市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得瑟夠了,接著去發抖吧!

此時此刻,我們要記住為王忠明辯護的人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他的辯護詞已獲第六屆出彩文書一等獎,可圈可點,令人警醒和受益。我的朋友楊濤兄弟說,何兵教授參加過2012年貴陽小河案的辯護,其名言是「有了冤情要公開喊」。據統計,截止目前的冤假錯案平反,都是公開喊的結果,無一例外。

喊吧喊吧,有了冤情你就喊,生而為人,敬請記住莫做屈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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