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1 20:0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新北市淡水清潔隊前代理隊長胡銀樹涉嫌浮報標案價格,藉此向廠商收超過140萬元的回扣,被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最高法院駁回胡銀樹上訴後定讞;不料檢方日前通知他入監執行時,發現他已跑路,目前檢方已發布通緝,並聲請沒收他當年繳納的30萬保證金獲准。

綜合媒體報導,胡銀樹自2008年4月16日起,擔任當時為台北縣淡水鎮公所(現已改制為新北市淡水區公所)清潔隊代理隊長,結果他在任內利用垃圾車、傾卸式抓斗車、多功能高壓沖吸清溝車等7項採購案機會,向廠商收回扣141萬5000元,還讓廠商「一車兩賣」,讓鎮公所多付了232多萬元。

檢方偵辦後,認為胡銀樹毫無悔意,遂依貪汙罪嫌起訴,求刑30年;最後高等法院判胡男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今年7月最高法院再駁回胡男上訴,需入監服刑;不過在檢方通知他發監執行時,胡銀樹已經不知去向,目前檢方已經依法通緝,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當年繳納的30萬保證金,已獲核准。

  • 淡水區公所清潔隊前代理隊長胡銀樹向廠商收回扣,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定讞,不料他在入監前已跑路。(資料照)

    淡水區公所清潔隊前代理隊長胡銀樹向廠商收回扣,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定讞,不料他在入監前已跑路。(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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