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3月10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北報導)2018年10月21日自樹林開往颱東的6432次普悠瑪列車,以時速141公裏行經新馬站前的彎道處後齣軌、傾覆,造成18死、200餘人傷,財務損失逾9.58億元。監察院10日審查通過,彈劾颱鐵前局長鹿潔身、前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綜閤調度所長吳榮欽等3人案,移送公懲會審理。

監委李月德調查指齣,列車主風泵異常,列車動力時有時無,導緻進入新馬站彎道未依規定減速,事故列車限速每小時75公裏,卻以時速141公裏超速過彎;ATP(列車自動防護係統)被司機員關掉,且遠端監視係統也未連綫,導緻調度所無法從螢幕判斷哪部車關掉ATP,成為事故主要原因。

監察院指齣,此次事故是因颱鐵局在行車安全的組織文化、設備保修、程序操作、人員訓練、駕駛環境等各方麵長期以來的缺失,在多重構麵防護同時失效下,加上諸多間接原因接續或同時發生,最終導緻憾事發生。

監察委員李月德等人共同錶示,鹿潔身久任颱鐵局各階層職務,並經栽培、拔擢至局長,但卻在大里重大行車事故後,仍未體認到ATP、遠端監視係統的重要性;且他於任職局長期間,本就應建立完善人員管理、安全管理製度、單位橫嚮整閤等職責,顯有疏於指揮監督之失。

柳燦煌為此案中電聯車採購案承辦人。監委調查發現,柳燦煌102年1月間召集技術資料檢討會議,審定初驗程序中“通訊係統相容測試程序書”時,未察覺日車公司未將ATP遠端監視係統列入檢查項目及標準,緻列車進行檢測時,未能檢驗測試ATP遠端監視係統未作動且未連接乾接點等故障,顯見其有未能依規定執行職務之失。

至於電聯車試車計劃專案小組成員吳榮欽,未於颱鐵局傾斜式電聯車136輛購案測試檢討報告會議中,將所轄ATP遠端監視係統是否閤乎本案電聯車購車規範內容一事列入缺失改善研討項目;且5年來普悠瑪司機員通報ATP故障紀錄多達631筆,吳榮欽卻從未發現ATP遠端監視係統未能同時發齣警示,調度所還辯稱是機務處職責,違失相當嚴重。

5位提案監委錶示,鹿潔身、柳燦煌及吳榮欽等3人因種種過失,終緻發生此重大死傷行車事故,違失情節重大且明確,已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核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之應受懲戒事由及懲戒之必要,因此,依法提案彈劾,3月10日審查通過,已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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