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01AUG'15(含)起,華航集團將調整託運行李超重/超件收費規定,台灣地區往返下列航點收取金額如下。
 

計重制(幣別美金/每公斤)

台灣出發或由下述地區返台灣

東南亞/香港/中國

東北亞 南亞/帛琉/大洋洲 歐洲/中東/非洲

8

15 30 50

 

計件制(幣別美金/每一件)

         台灣出發或由下述地區返台灣

美加

中南美 關島

115

170 50

 

以上披露之超重行李費,係以往返華航航點且由華航班機承載之班機為主。

有關旅客搭乘華航與他航共用班號且由他航承運者;以及行程如有延伸其他航空公司者 ,主要區域定義請參考華航官網:旅客服務→機場與行李服務→行李→最主要航空公司(行程涉及聯航行李規定) ;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閱華航官網:行李/選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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