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的67歲臺中高分院民庭法官朱樑遭查獲嫖妓16次,其中8次蹺班嫖妓。《壹週刊》掌握,他在事後調查中自爆,從大學時期就開始買春,還承認監院彈劾前,「平均每一、兩個禮拜就到賓館叫小姐」,另外,「每月還會一次帶小姐到摩鐵(性交易)。」一般人叫雞罰錢了事,法官召妓怎麼處罰?

根據《法官法》規定,違法失職的法官共有5種處罰方式,由重至輕分別為:1、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撤除法官職務、並停止任用1年至5年;3、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之其他職務。4、罰款;5、申誡。

翻開法官召妓史,18年前最有名的案例是前臺北地院法官金學坪,金於2000年10月16日晚間接受友人邀宴、到酒店續攤,友人請客讓金帶小姐出場到飯店性交易,不料剛好遇到警局督察室臨檢,由於當時還沒有《法官法》,所以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根據《公務員懲戒法》,決議將金休職3年,但3年後金並未回任法官,形同遭強制退場。

再以高等法院前法官楊炳禎為例,楊召妓多年,連上班時間也不放過,並與業者打麻將賭博,還長期經營古董交易買賣,身價高達3億元,被稱為「3億法官」,結果遭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一樣從法官職務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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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奶法官胡景彬才因觸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假釋出獄,又因貪污罪判刑確定而要回籠。(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另外,被喻為「史上最貪法官」的前臺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雖擁有3妻,卻仍無法滿足性好漁色的他,不定期找應召妹解決慾火,甚至在酒店內要求小姐當眾脫衣,大喇喇地吸吮女子胸部,被冠上「吸奶法官」渾號,胡的懲戒案雖然還沒出爐,但因胡觸犯貪污罪入獄,一般認為他未來極可能遭懲戒免職、並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一樣要從法官職務退場。

最後,以朱樑來說,檢廉機關並未查獲他與案件當事人不當往來的實際證據,而朱以哀兵策略吐實召妓癖好,讓監委和職務法庭法官以為他嫖妓是習慣使然,即便審判品質不佳,但無其他不法情事;加上若單純以召妓來判斷,朱樑違反《法官法》和《法官倫理規範》要被彈劾和懲戒,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規定,嫖客不處刑罰、只處行政罰、且最高罰3萬元,因此朱召妓沒有刑責、最多隻會罰錢。

如此一來,未來朱樑的懲戒,不排除是採取因涉及性騷擾被外界稱為「色法官」的陳鴻斌模式,即被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或者罰款了事,這麼一來,就達到朱樑爭取同情以保住職位和退休金的目的。

(撰文:項程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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