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三方,想悔約怎麼辦?
每年秋招,都有很多小夥伴拿到不止一個offer ,簽了offer又要簽三方
可是
offer 和三方有什麼區別呢?
簽完後悔了,怎麼辦?
戶口/檔案?
「派遣證」 VS 「報到證」?
這些問題你真的理清了嗎?
今天,幫你們一次性搞定這些磨人的問題。
01
OFFER 是什麼
Offer 也即 Offer letter,一般是企業向個人提供的一個錄用意向,以合同的形式給你,要求個人簽字。但這個合同只涉及企業和個人兩方,而不涉及學校。如此,offer對雙方的約束力不大,你可以隨時不去,而公司也可以隨時不要你。
既然這麼沒用,那為什麼要簽Offer呢?
因為三方協議只有一份,你可以簽N份Offer, 只能挑一家企業去簽三方協議。
Offer簽了,但後悔了?
Offer 實際上是你和公司之間簽署的一個非正式合同。
如果在offer中約定了違約金。當你不去時,就屬於違約,就需要交違約金。
如果offer上沒規定違約金事宜,一般情況下不用交違約金。
但這時,對你的個人信譽有損害。
大多數情況下,簽offer不妨礙你找其它工作,但不代表對你毫無約束力。
所以,在簽offer之前,一定要想清楚:
這個offer所提供的待遇以及工作地點等因素,你是否能接受?如果不能接受,建議不要簽。
02
三方協議是什麼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共同簽署的合同。它包含個人,學校,用人單位,薪資待遇等信息。它屬於一種要約,具有法律效力。它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簽了,卻後悔了 ?
現實情況是很多同學,先簽個保底的三方協議,後面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就會涉及到悔約。
悔約?會產生一定的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大抵與合同約定的一個月的工資相當。
通常來講,違約金支付之後,原單位出具解約函,退回三方協議,拿著解約函和原三方協議可以換領新的三方協議。
但是,如果你窮到吃土,不想支付違約金。可以先與HR協商,打感情牌,降低違約金費用,之後就會出現兩種可能:
1. HR被你打動,免除違約金,給你出具解約函,退還你三方協議;
2. 你不給錢,就不退還三方協議,想拿到解約函也沒門。
從你拿到畢業證開始,就是社會人身份。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只要你在企業規定的入職日報到,三方協議自動失效。你可以在報道日辭職——你報到,履行了邀約,三方失效,之後你辭職,沒有任何漏洞。
03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就是純粹的員工跟單位的關係。除了付工資外,還要繳納保險公積金,發生工傷了單位處理等。跟單位關係密不可分。具有更多的法律約束。
04
「戶口」 & 「檔案」
簽三方的時候,一定要要問清楚,這個單位是「保證解決戶口」 「儘力解決戶口」 「不保證解決戶口」 還是 「不管戶口」,尤其對於簽約北京、上海單位的同學,這點非常重要。
一般來講,大多數國企、事業單位、研究所、公務員都是有能力解決戶口的。但除了公務員外,其它還是要問清楚。外企和私企解決戶口的能力跟前面的單位比要弱很多,但不同的單位有很大的差別,所以,對於這些單位,更要問清楚,到底有多大可能性可以解決戶口。
至於戶口到底重不重要,有什麼用,討論過無數遍,只能說:你認為重要,它就重要;你認為不重要,它就不重要。
05
「派遣證」 VS 「報到證」
派遣證一式兩份,一份是派遣證,另一部分是報到證。派遣證在你畢業後將放入你的檔案,由國家直接打到你的單位。
而報到證則交由你手自行保管。這裡必須要重點強調,一定要保管好。
06
實習期&試用期
實習期就是在校學習期間,沒有畢業的同學在公司上班。
試用期是你畢業後,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需要看你是否適合這個崗位,規定的試用期。
本質區別: 是!否!畢!業!
沒有畢業簽訂實習協議,你就是實習生;
畢業簽訂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你也是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