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著近年来移民案子不断积压、处理时间也逐渐延长,有的民众已符合申请「非永久居民取消递解出境」(Cancellation of Removal for Nonpermanent Residents)、俗称十年豁免绿卡的条件而不自知;移民律师表示,根据联邦最高法院日前Pereira v. Sessions案的判决,若出庭通知(Notice to Appear,简称NTA或I-862表格)的上庭时间标注「待定」(To Be Set或To Be Decided),处在递解程序中的非永久居民可继续累计在美居住时间、达到至少十年,从而申请十年豁免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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